哭也沒用!謝宜容涉貪、圖利廠商 二審仍判4年6月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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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嫌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二審維持原判4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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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在審判過程中曾當庭認罪並痛哭,但法官認為其行為損害國家機關及公務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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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謝宜容被控言語霸凌導致公務員輕生,但檢方認定兩者無因果關係而不起訴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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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酌謝宜容為圖利特定廠商,違背法令協調採購案,破壞交易秩序。
相關人物:
謝宜容
相關組織: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她在審判時當庭認罪、多次痛哭,一審遭判4年6月,二審於16日宣判,法官維持4年6月刑期,褫奪公權部分則從3年改為2年。
北分署吳姓公務員2024年11月在辦公室輕生,謝宜容遭控對吳員言語霸凌,導致他走上絕路,檢方調查後認為謝宜容的領導風格,與吳員輕生無因果關係而不起訴,但又發現她在分署長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2024年12月到案後被羈押近4個月,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
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作為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但她僅因個人偏好習翌公司設計,為使該公司承作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除造成參與投標之廠商受不公平對待,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之形象,判處她4年6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
謝宜容不服判決上訴,她3月26日出庭時,在庭上哭著認罪、希望能減刑、給予緩刑宣告,高等法院16日宣判,維持4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部分改判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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