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虐親女900天餓成人乾!虎媽怕「全民公審」求撤國民法官 台中地院一句話打臉
台中大甲詹姓婦人涉嫌長期拘禁、凌虐21歲親生女兒近900天,導致女兒瘦成30公斤「人乾」慘死,案件將由國民法庭審理;詹婦擔心媒體大量報導與法院先前裁定用詞,恐讓國民法官先入為主,聲請不行國民參審,但台中地院認定本案屬社會高度關注重大案件,更有讓人民參與審判必要,裁定駁回且不得抗告。
台中大甲這起駭人聽聞的虐死案,發生於民國114年9月。21歲陳姓二女兒被發現陳屍家中時,全身瘦到只剩30多公斤,皮包骨模樣令人震驚。檢警追查後發現,50歲詹姓婦人涉嫌自112年起,強迫女兒休學後長期拘禁在家,並逐步限制飲食與活動,導致她長期營養不良,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檢方查出,陳女從小就遭母親苛刻對待,曾因飢餓難耐,在校偷拿食物、撿廚餘果腹,詹婦甚至曾在她額頭寫下「小偷」羞辱。隨著大女兒外出讀書,詹婦對二女兒的控制與虐待更加變本加厲,最後釀成悲劇。檢方依「私行拘禁7日以上並施以凌虐致死」罪嫌起訴詹婦,冷眼旁觀的陳父則依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
不過,詹婦與辯護人主張,台中地院先前審理停押聲請時,裁定內容大量引用偵查細節,甚至出現「如原始人類或動物般進食」、「冷漠等待被害人邁向死亡」等字句,加上媒體以「虎媽十大酷刑」、「囚虐900天」、「餓成人乾」等聳動標題連番報導,恐讓潛在國民法官在審判前就形成偏見,侵害無罪推定原則,因此聲請不由國民法官參審。
檢察官則反駁,新聞報導屬新聞自由與人民知情權範圍,不能因媒體帶有評論性,就認定國民法官一定失去中立性;且《國民法官法》本就設有選任、排除、審前說明與解任等制度,足以確保公平審判。
台中地院審酌後指出,若僅因國民接觸新聞報導,就認為無法公正審判,未免過度推論,畢竟職業法官同樣也會接觸新聞資訊。法院認為,本案涉及家庭暴力、生命權侵害與凌虐致死,屬全民高度關注重大案件,也正符合國民法官制度讓人民參與司法、反映社會法律感情的立法目的,因此裁定駁回詹婦聲請,且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