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修法禁「公開鼓吹戰爭」 朝野無共識、在野痛批行政擴權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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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針對「禁止公開鼓吹對台發動戰爭」條文引發朝野激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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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立委質疑此舉形同箝制言論自由,將政治言論交由行政機關裁定是「過度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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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澄清,非公開群組之意見發表不會裁罰,且裁罰程序嚴謹,需會商多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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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黃捷認為此修法是「防衛性民主」,並非箝制言論,且多國已有類似法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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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朝野對於行政裁罰是否侵害言論自由存在巨大分歧,會議宣布擇期再審。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三十)日審查《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針對行政院增訂「禁止公開鼓吹對台發動戰爭」條文,引發朝野激烈辯論。在野立委質疑此舉形同箝制言論自由,將政治言論交由行政機關裁定是「過度擴權」;內政部則澄清,非公開群組之意見發表不會裁罰。因雙方毫無共識,召委李柏毅宣布擇期再審。
行政院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 4 條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影像、電磁紀錄等方式,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境外敵對勢力(含陸港澳)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主權。違者經內政部會商相關機關認定,最高可處 100 萬元罰鍰。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在審查時強力反對。她指出,該條文將人民的政治言論交由行政部門主觀認定,甚至在法院判決前就能逕行行政裁罰,簡直是「太擴權」。高金素梅直言,即便人民事後透過訴訟勝訴,也早已身心俱疲,行政權絕對不應逾越司法權。
國民黨立委也紛紛質疑,此修法恐淪為政府打擊異己的工具,造成社會「噤蟬效應」,對言論自由造成實質侵害。
民進黨立委黃捷則持不同意見。她表示,行政院版文字明確,包括韓國、德國、芬蘭等國在符合國際公約的前提下,皆有禁止鼓吹戰爭的法律共識。她強調,這是為了守護民主自由的「防衛性民主」修法,並非箝制言論。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解釋,草案針對的是「公開」行為,若是在個人對個人,或是私人的小群組內抒發對政策的意見,因不具公開性,並非限制對象。吳堂安強調,未來裁罰並非由內政部單一決定,必須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數位部,程序嚴謹。
由於歷經 2 小時討論,朝野對於「行政裁罰是否侵害言論自由」及「發展組織不法態樣」仍存在巨大分歧,會議主席李柏毅宣布保留爭議條文,另定期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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