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地層下陷,雲林縣持續推動節水轉作及地下水補注,114年度全縣沒有地區達到顯著下陷速率標準,顯示防治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雲林縣因先天水資源條件不足,過去長期仰賴地下水供應民生及農業用水,造成地層下陷問題。近年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下,透過各項防治計畫逐步展現治理成果。回顧近年監測數據,112年度及113年度顯著下陷面積分別為247.7平方公里及226.4平方公里,114年全縣則是沒有任何地區達到顯著下陷速率標準。

縣長張麗善期盼中央及地方持續攜手守護國土安全、高鐵行車安全及水資源永續。(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雲林縣長張麗善在「115年地層下陷防治推動會議」中感謝防治委員長期協助雲林推動各項防治措施,期許中央及地方持續攜手守護國土安全、高鐵行車安全及水資源永續。張麗善強調,地層下陷防治是一項長期工程,除持續推動節水轉作及地下水補注外,更應兼顧農民收益與農產品市場需求,透過完善配套措施,讓防治地層下陷政策與農業永續發展並行。

雲林縣近年配合農業部農糧署於虎尾、土庫、元長及北港等高鐵沿線地區推動農田轉旱作專案,透過節水獎勵措施,引導農民種植低耗水作物,減少地下水抽用;另與經濟部水利署合作推動「新虎尾溪地下水補注砂樁設施增設及成效評估計畫」,利用河川水補注地下含水層,大幅提升地下水資源調蓄能力,同時降低對地下水的依賴。(龐清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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