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前別忘了!健保費可「全額扣除」 少1動作恐多繳稅金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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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提醒,114年度健保費及補充保險費可全額列舉扣除,不受上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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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健保署網站、超商多媒體機等五種管道取得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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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系統可直接下載健保費資料,免附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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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正確申報可能導致多繳稅金,影響自身權益。
相關組織:
健保署
新聞Sky編輯整理
每年的報稅季即將到來,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有哪些減稅項目?對此,健保署今(28日)提醒,114年度健保費及補充保險費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全年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健保署也分享5個「可取得健保費繳費證明」的管道,提醒民眾別漏報影響自身權益。
(示意圖/Pixabay)
健保署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使用財政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可下載114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資料,免檢附繳費單據,作業簡便又快捷,若仍需要114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可利用下列5大管道取得:
1、健保快易通APP:
點選「健保櫃檯」→「健保費繳納」→「保費繳納證明」項下,可申請將繳費證明寄至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
2、健保署全球資訊網:
點選「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一般民眾」>「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項下,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登入後,即可於「各類證明申請及列印作業」→「保費繳納證明(年度報稅)線上列印作業」申請下載。
3、統一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
點選「申辦服務」→「政府/學校便民服務」→「自然人憑證e政府服務專區」→「健保繳費證明列印」項下,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即可列印,需自付列印費。
4、在鄉(鎮、市、區)公所加保的民眾,可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向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申請;在公司(行號)或工會(農會、漁會)投保的民眾,請向您投保的公司(行號)或工會(農會、漁會)申請。
5、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請向各扣繳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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