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尋找電梯,過程中行經無月台門的軌道旁走道,險象環生。台鐵人員發現後立即勸導,鐵路警察表示,此行為已違反鐵路法,可處1500元至7500元罰鍰。

週一晚間8點半左右,這名身穿紅色衣服的婦人搭乘台鐵區間車抵達萬華站,下車後並未依規定牽引腳踏車,而是直接在月台邊騎車代步。畫面中可見她愜意地騎著腳踏車,龍頭先轉向左邊,疑似看到手扶梯後發現無法繼續前進,又往右拐彎。然而手扶梯側邊與月台邊的走道相當狹窄,加上該處並無月台門防護,若不慎恐有落軌危險,令旁人看得膽戰心驚。

目擊民眾紛紛表示,這樣的行為相當危險,可能會掉下去,即使要上火車也應該用牽的方式。也有民眾認為,婦人進入車站時應該要有人員管制,應該對她開罰。最後這名婦人騎到電梯口,搭乘電梯出站,隨後被車站剪收執勤人員發現並立即勸導。

 

表示,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該名婦人騎乘自行車進入萬華車站月台屬實,調查後將依違反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4款,函移交通部鐵道局裁處。章穎承呼籲民眾,不得於車站及鐵路區域內騎乘交通工具,以免影響公共安全並受罰。

 

儘管萬華站有開放旅客可牽引自行車進出,但依照鐵路法規定,車站範圍內仍禁止騎乘各類車輛,若不聽勸阻,可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為圖方便、少走幾步路,恐怕得付出更高的代價。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