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違規遭罰6萬!七旬翁再塞6千元「請喝涼水」遭貪汙罪起訴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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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高姓老翁因在新北市新店區山坡地違規開挖,遭裁罰6萬元後,為求複查順利,涉嫌行賄承辦的農業局林姓科員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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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翁將現金裝入白色信封袋,並表示「給你們喝個涼水」,企圖以金錢作為通過複查的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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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科員立即察覺異狀並上報,政風單位介入調查後移送廉政署及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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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查後認為高翁構成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將其起訴。
相關組織:
新北市農業局
根據起訴內容,高姓老翁於2024年1月26日前,透過友人在新北市新店區擅自開挖自有山坡地,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進行土地開發。新北市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林姓科員接獲通報後前往會勘調查,確認高翁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復原。
事隔半年後,2024年8月28日上午,農業局安排土地複查改善會勘,高翁為求順利通過複查,涉嫌在會勘現場將一個裝有6千元現金的白色信封袋交付給承辦的林姓科員,並向對方表示「給你們喝個涼水」,企圖以金錢作為通過複查的對價。林姓科員收到信封袋後,立即察覺異狀,隨即將現金及信封袋一併交給機關政風室處理。
政風單位啟動調查程序後,將全案移送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廉政署經調查後,認定高翁行賄事證明確,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為,高翁明知公務員執行職務不得收受賄賂,仍交付金錢企圖影響複查結果,雖屬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仍已構成貪汙治罪條例所定之行賄罪。檢方今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起訴高翁,全案將進入司法審理程序。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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