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特定要件,民眾只要能提供遭詐騙的對話紀錄、交易資料等,即可至分局申請撤銷警示。圖:刑事局提供

日前有一名上班族因帳戶內出現25筆不明的小額匯款,每筆金額約落在二位數、三位數,當事人報警處理後,帳戶卻被列為警示戶,導致數十萬元的存款被凍結,孩子的學費、生活開銷領不出來,薪水也無法入帳,得等到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才能恢復正常,讓他直呼人生彷彿被迫按下暫停鍵,認為政府應該要有折衷措施,否則對一般民眾的生活影響實在太大。對此,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今(27)日回應,若符合特定要件,民眾只要能提供遭詐騙的對話紀錄、交易資料等,即可至分局申請撤銷警示,並不用等待冗長的司法程序。

刑事局澄清,為兼顧善意民眾之生活權益,現行警示帳戶救濟機制相當彈性,除不起訴處分書等「司法判決確定」之解除要件外,如符合一般商業交易糾紛、三方詐騙案件、遭詐騙集團惡意報復(如遭小額匯款騷擾)、存款帳戶遭盜(冒)用、行政程序或資料登錄錯誤等特殊要件者,民眾即可檢具對話紀錄、交易資料等相關佐證文件,親赴案關管轄分局申請撤銷警示,經警方查證屬實即依法撤銷,無須等待冗長司法程序。若民眾未能符合上述特殊要件,仍可持該警示帳戶以外之名下其他金融帳戶,仍可至金融機構臨櫃提款,維持基本生活開銷。

刑事局呼籲,民眾如發現帳戶遭異常匯款、冒名使用或疑涉詐騙情事,應立即向警方報案並保全相關資料,以利後續查證及保障自身權益;另切勿任意提供金融帳戶、提款卡或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予他人使用,以免淪為詐欺集團犯罪工具。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帳戶多出25筆小額匯款變警示戶 刑事局:符合特定要件可申請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