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家中淘汰的手機、筆記型電腦、行動電源別急著丟!臺南市環保局將於115年7月1日至7月31日推出「回收折價換好物」活動,民眾只要攜帶廢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手機、行動電源或乾電池至全市22處合作門市,即可兌換購物折價券,讓廢棄3C產品及廢電池變身購物金,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

市長黃偉哲表示,電子產品及廢電池若妥善回收,不僅可減少環境負擔,更能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回收折價換好物」活動透過實質回饋機制,鼓勵市民將家中閒置的廢3C產品及廢電池交由合法管道回收,共同實踐循環經濟與永續生活。

環保局長許仁澤說明,「回收折價換好物」活動今年已邁入第九年,首次新增行動電源,自107年辦理以來,資訊產品回收量由首年158臺成長至114年1,159臺,成長逾7倍,顯見市民對資源回收及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持續提升。透過回收獎勵機制,不僅提高廢資訊產品回收率,更促使珍貴資源得以循環再利用,兼顧環境保護與資源永續目標。

本次合作門市包括大同3C 14處、順發電腦6處、遠東百貨臺南成功店及愛買臺南店等。兌換標準為:廢筆記型電腦每台120元、廢平板電腦每台30元、廢手機每台10元、廢行動電源每公斤10元及廢乾電池每公斤10元。每人每日最高可兌換折價券200元,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折價券可於活動門市當場折抵消費,亦可保留至後續購物時使用,但須於115年8月31日前使用完畢,逾期失效。

環保局提醒,回收手機或筆記型電腦前,應先刪除個人資料,切勿自行拆解設備;若電池可拆卸,請分開回收。近年鋰電池使用量持續增加,若混入垃圾中,可能因擠壓或高溫引發火災風險。呼籲民眾落實分類回收,廢乾電池應單獨收集、勿混入一般垃圾,共同守護環境安全,實踐資源循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