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台「毒駕」案件頻傳,嚴重威脅用路人生命安全,其中又以施用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所製成的「喪屍煙彈」最為猖獗。對此,各縣市警方展開強力查緝,苗栗警分局日前就成功搗破一處隱身於民宅的毒品精裝加工據點,當場查獲高達471公克的毒品原料及大批極為專業的加工工具,讓毒品無所遁形。

苗栗警分局日前就成功搗破一處隱身於民宅的毒品精裝加工據點,當場查獲高達471公克的毒品原料及大批極為專業的加工工具。(圖/翻攝畫面)

苗栗警分局南苗派出所日前接獲線報並布線掌握情資,於本月25日持搜索票前往苗栗市一處民宅搜索,當場將45歲的羅姓男子逮個正著。警方在現場除了起獲核心毒品依托咪酯471公克、甲酮丙酮混合液、電子菸主機與磅秤外,更發現了宛如微型加工廠的設備,包含可用來加熱調配的卡式爐、攪拌器工具、空菸彈125個、菸彈底倉119個以及分裝用夾鏈袋100個,甚至在屋內還搜出一只屬於管制刀械的手指虎及兩支手機。

苗栗警分局日前就成功搗破一處隱身於民宅的毒品精裝加工據點,當場查獲高達471公克的毒品原料及大批極為專業的加工工具。(圖/翻攝畫面)

面對警方的嚴厲偵訊,羅姓男子極力推託,辯稱自己並沒有參與提煉或製毒,現場的耗材與器具只是用來幫忙「分裝」毒品而已,試圖以此減輕罪責。然而,這樣的脫罪說詞隨即遭到實務法律見解迎頭痛擊。

苗栗警分局日前就成功搗破一處隱身於民宅的毒品精裝加工據點,當場查獲高達471公克的毒品原料及大批極為專業的加工工具。(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根據苗栗地方法院過往的判例見解,毒品的「製造」行為在法律定義上相當廣泛,絕對不僅限於傳統的化學提煉或原料合成。凡是為了「使毒品更適於施用或販售」而進行的後續加工,包含加料、上色、壓錠或是像本案中將原料調配後裝入煙彈底倉與膠囊的「裝囊」行為,在司法實務上皆被認定屬於製造行為的範疇。

苗栗警分局日前就成功搗破一處隱身於民宅的毒品精裝加工據點,當場查獲高達471公克的毒品原料及大批極為專業的加工工具。(圖/翻攝畫面)

警方在警詢過後,認定羅男現場備妥加熱爐、攪拌器及上百個空煙彈,加工販售意圖明顯,因此不採信其單純分裝的辯詞,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屬於重罪,將面臨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嚴厲法律制裁,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羅男這次恐難逃長期監禁的命運。

苗栗警分局日前就成功搗破一處隱身於民宅的毒品精裝加工據點,當場查獲高達471公克的毒品原料及大批極為專業的加工工具。(圖/翻攝畫面)

苗栗警分局對此特別呼籲,毒品犯罪不僅嚴重迫害家庭與社會,施用依托咪酯更會嚴重戕害個人的身心健康。這種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往往導致施用者精神恍惚,其毒駕行為就如同遊蕩在馬路上的「未爆彈」,隨時威脅全體用路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針對相關毒品案件積極查緝、斷根溯源,全力淨化社會治安,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苗栗警分局日前就成功搗破一處隱身於民宅的毒品精裝加工據點,當場查獲高達471公克的毒品原料及大批極為專業的加工工具。(圖/翻攝畫面)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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