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高鐵站驚見電動車充電!車主購物不見人 最高恐罰5萬元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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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牽進高鐵台南站內,並使用服務中心前的插座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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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在附近商場購物,約15分鐘後才返回領車,期間由站務人員及保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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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為已違反鐵路法,可能面臨1萬至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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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站內插座僅供一般電子設備充電,車輛進入站區屬違規。
相關組織:
高鐵
台南高鐵站27日晚間出現離譜場景,有民眾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直接牽進站內,不僅停放在服務中心前方,還接上站內插座充電。站務人員發現後立即通報,但車主卻在附近商場購物,15分鐘後才現身領車。高鐵表示站內插座可供旅客使用,但車輛進入站區已違反鐵路法,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事件發生於27日晚間6點半,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出現在高鐵台南站內,直接停放在服務中心前方,車主還拉著充電線使用站內插座。站務人員發現這一幕後相當傻眼,立刻通知保全前來拔掉插頭,但現場遍尋不著車主,只好通報鐵路警察處理。
警方隨後聯繫車主家屬,才得知車主正在附近商場購物。約莫15分鐘後,車主才返回高鐵站領回車輛。現場民眾對此議論紛紛,有人認為這樣的行為實在太誇張,質疑車子充電需要很長時間,怎麼能這樣使用公共插座;也有人表示,如果是手機、筆電、平板等小型裝置應急充電還可以理解,但把整輛車牽進來充電,實在太離譜。
針對此事,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台南分駐所所長劉柏均說明,經調查後已依違反鐵路法第57條第2項,函移交通部鐵道局裁處。他強調,車輛不能進入軌道區域,站區內當然也不行。根據相關規定,車站內禁止騎乘載具,包括機車、電動車、自行車、滑板車等,若違反規定將面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事實上,車站內服務台及座位區的插座確實可供旅客充電使用,但僅限於一般隨身電子設備。有民眾建議,若高鐵方面在意用電問題,或許應該設置告示牌加以說明。這起事件不僅涉及違規用電,更可能造成站內安全疑慮,提醒民眾應遵守相關規定,切勿貪圖方便而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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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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