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臺灣共同體再往前一步,我們如何理解自己的文化?/老魚
老魚
筆者於上一篇中談到,臺灣必須回答「我們是誰」的共同體問題。這篇想再往前一步,談我們如何理解自己的文化。
談到臺灣認同時,「臺灣文化」與「中華文化」經常被放在彼此對立的位置。彷彿承認臺灣受到中華文化影響,就會削弱臺灣主體性;反過來,要強調臺灣主體性,就必須盡可能切斷與中華文化之間的關係。
但如果回到臺灣社會形成的歷史來看,事情其實沒有這麼簡單。
筆者過去理解「中華民族」時,從來沒有把它當作自古即有、內涵固定的概念。梁啟超先生在20世紀初使用「中華民族」一詞,其後又主張將不同民族整合為更大的共同體。中華民國成立後,「五族共和」成為重要的建國論述;國父 孫中山也曾接受這套架構,後來則逐漸轉向主張進一步融合各族,形成更大的中華民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又自1950年代展開民族識別;1953年人口普查登記的民族名稱超過400種,經識別與歸併,至1982年形成漢族加55個少數民族的56個民族分類格局。
這段歷史至少說明,「中華民族」的內涵並非始終不變,而是伴隨近代民族國家形成、政治制度變遷與後來的民族識別過程逐步發展的共同體概念。
如果從這個角度回頭看臺灣,今天的臺灣社會,同樣不是由單一人口來源所形成。
臺灣原本就是南島語族原住民族生活的地方。16世紀後半已有漢人移入,17世紀以後規模顯著擴大,許多來自福建、廣東等地的移民進入臺灣;日本統治期間留下制度、教育與生活文化等不同層面的影響;民國38年前後,又有大量來自大陸地區各省的人口移入;近數十年來,來自東南亞、大陸地區及其他國家與地區的新住民及其下一代,也成為臺灣社會的一部分。
這些人的族群、民族、語言、生活經驗與歷史記憶並不完全相同,卻長期生活在同一片土地,接受共同制度的規範,也共同參與臺灣社會的發展。
因此,筆者所理解的「臺灣共同體」,不是追求血緣、族群或文化來源完全一致的群體,而是不同背景的人在長期共同生活,以及共同制度與民主政治運作之下,逐漸形成的社會與政治共同體。
文化也是如此。
今天所稱的「中華文化」,同樣不是單一地域或單一族群在某一時間點創造的固定文化。中原、巴蜀、荊楚、吳越、閩地、嶺南等地域,在語言、飲食、信仰、習俗與生活方式上各有發展。不同地域文化又在長期交流、人口遷徙與制度變遷中相互影響,共同構成今日所稱的中華文化。
臺灣文化的形成,同樣不是單一路徑。
原住民族文化、閩南與客家移民帶來的文化傳統、日本統治五十年間留下的影響、戰後來自大陸地區不同省分的人群與文化,以及後來持續進入臺灣的歐美、日本、韓國、東南亞等文化,都在不同時期影響臺灣。
更重要的是,文化進入臺灣後並非原封不動地保存。例如媽祖信仰雖源自福建沿海,傳入臺灣後歷經數百年發展,白沙屯、大甲等進香活動今日已發展成參與人數眾多、影響遍及全臺的民間信仰活動。今天我們稱為「臺灣文化」的許多事物,本身就是長期交流、選擇、保存與轉化的結果。
因此,筆者並不認為「臺灣文化」與「中華文化」必須被理解成兩個互不相容的概念。
中華文化是形成今日臺灣文化的重要來源之一,但不是唯一來源;臺灣也不是被動保存某一套既有文化,而是在自己的歷史發展中持續吸收與轉化不同文化。
這裡還必須區分另一件經常被混在一起討論的事情:文化認同、民族認同、國家認同與政治立場,並不是同一個概念。
承認某種文化對自己的影響,不等於接受某一個政權的政治主張;認同臺灣,也不需要因此否認歷史上曾經影響臺灣的其他文化。文化的歷史來源,也不應被直接轉化為現實政治上的歸屬或立場。一個社會如何理解自己的文化,與它如何決定政治制度及公共生活,可以彼此相關,卻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所以,對筆者而言,從臺灣的角度理解中華文化,與建立臺灣主體性並沒有衝突。
臺灣今天之所以成為臺灣,正是因為這片土地曾有不同的人來過、生活過,也留下不同的文化與歷史經驗。建立臺灣主體性,也不需要先否定其中任何一段歷史。
真正需要做的,是理解這些文化從哪裡來、如何進入臺灣、在臺灣發生過什麼變化,以及今天的我們如何保存、使用與理解它們。
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不代表只能回到原來的地方。
理解這些不同的來源,不是為了決定臺灣應該回到哪裡,而是為了更完整地理解,今天的臺灣究竟是怎麼形成的。(照片示意圖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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