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針孔偷拍案 常如山等3人裁定羈押禁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爆出偷拍案,經新北地檢署連日指揮警方搜索,並拘提裝備商謝金亨到案說明後,卻扯出更勁爆案情,檢警發現謝男是「受指示」安裝針孔,檢警6日拘提愛爾麗創辦人兼總裁常如山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常如山、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涉犯無故攝錄性影像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開庭審理後今(8)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可抗告。
新北院裁定指出,經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相關事證後,認被告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第33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之嫌疑重大,且被告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其與張元齡、謝金亨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案件起源於受害女子在板橋分店做體雕時,1日向轄區新北市警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報案後,警方證實為監視器,並受理報案,並報請新北檢指揮偵辦。
警方於3日晚間到板橋分店經過店家同意後入內搜索,發現針孔攝影機還在,卻找不到監視器主機,並循線在台中市某處將被 告謝金亨拘提到案,並查扣愛爾麗診所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爆發最大規模偷拍案。
經檢察官指揮警方清查過濾相關監視器主機內留存畫面,並於5月4日上午由相關分局會同衛生局至轄區內愛爾麗診所4家分店進行聯合稽查,經比對監視器畫面及病歷資料,由新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以完備程序。
警方6日到被告常如山住處、愛爾麗診所於台北市之辦公室、愛爾麗診所於轄區內的4處分店執行搜索,並拘提被告常如山、謝金亨、張元齡等3人,另約談被告劉姓總經理及4名證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常如山、謝金亨、張元齡、劉姓總經理等人涉犯刑法之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
被告常如山、謝金亨、張元齡等3人所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若未予以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諭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由於台中市衛生局日前派員至其旗下崇德及文心分店稽查,在診間等多處空間發現監視設備及煙霧偵測器,衛生局也主動函送偵辦。台中地檢署接獲函文後,已與新北地檢署達成共識,全案移請新北地檢署併案偵辦。台北市刑大日前會同台北市法務局、衛生局等單位稽查北市4間分店,亦疑發現裝針孔情形,報請台北地檢署分他案偵辦,北檢也與新北檢協調,北市刑大將報請新北檢指揮偵辦,北檢將併案新北檢偵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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