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間7點多,高雄市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博愛一路433巷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異常。

該名騎士不僅車身左右劇烈搖晃,沿途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更多次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

警方察覺狀況後開始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非但沒有停車配合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企圖逃避攔查。為避免發生交通意外,員警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

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53歲江姓男騎士的駕照早已遭到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向警方求饒,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

然而員警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宣告權利後對其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江男毒品反應呈陽性,警方當場將其逮捕。後續搜索過程中,員警又在江男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

警方表示,江男此次行為涉及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紅燈右轉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累計最高可處新台幣13萬3200元罰鍰。

全案經警方訊問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高雄地方法院審酌江男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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