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聯油脂毒油事件,民眾黨批評食藥署「不是慢半拍,是幾乎失能」。立委洪毓祥大罵:「笨蛋,問題不是法規不完善,是執行力怠惰啊!」黨團表示,將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強化中央主管機關主動查驗職責。
 

白營也提修《食安法》 將從3大面向著手

 
民眾黨團今(21日)記者會表示,目前《食安法》推動修法方向,將從檢驗制度、業者管理及政府監督3大面向著手。其中,在第7條部分,擬建立第三方檢驗交叉驗證制度,要求食品至少經兩家認證實驗室交叉檢驗;針對高風險食品,則研議要求由食藥署指定的國家實驗室進行複驗,以提升檢驗公信力。
 
針對大宗食品原物料,民眾黨也規劃增訂檢驗通報機制,擬要求檢驗機構或實驗室發現異常時,須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加速風險控管及後續處置。
 
此外,民眾黨擬增訂第7條之1,針對達一定規模以上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物業者加強管理,規劃要求關鍵食品原物料出廠前逐批抽驗或查驗,經檢驗合格後始得出廠;中央主管機關也應「每季」針對製程辦理抽查,並委由第三方機構執行稽查。
 

提高油品抽驗密度 要求主管機關每季公告資訊

 
針對高風險油品,民眾黨規劃提高抽驗密度,包括國產油品每月依產量抽驗一定比例、首次上市的新批次油品應接受抽驗;曾有違規紀錄的業者則提高至逐批查驗。同時,也主張油品採樣應改由主管機關主動採樣,而非以業者送驗報告為主,並建立跨廠追溯抽驗制度。
 
在政府監督方面,民眾黨擬要求中央主管機關依食品風險分類,公告各類食品最低抽驗頻率及比例,並每季公布各類食品抽驗件數、不合格率、抽驗密度及各品牌歷年違規紀錄等資訊。
 
此外,民眾黨也規劃增訂預防性下架及追溯機制,當出現第一份異常檢驗結果時,主管機關即應啟動預防性下架、全面抽驗、全面追溯及封存程序;若未依規定辦理抽驗,導致重大食安事件擴大,則應提出行政調查報告送立法院備查,並於重大食安事件發生後2個月內公布完整調查報告,釐清事件原因及行政責任。(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