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關端午食安 中市稽查88家業者、抽驗177件產品合格
端午將至,為守護市民飲食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端午節食品安全專案」,針對粽子製造業者、販售場所及網路平台進行全面查核。截至5月底,共稽查88家業者,抽驗端午節應景食品及原料177件,並查核93件產品標示,結果都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此次專案特別強化粽子製造源頭管理,針對台中市12家粽子製造業者進行實地稽查,查核製造場所環境衛生、人員衛生管理、食材來源文件、產品責任保險及網路販售定型化契約等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另同步抽驗粽子及相關食材16件,並查核產品標示12件,結果皆合格。
此外,食安處也針對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及雜貨商店等販售場所加強查核,抽驗即食粽、冷凍粽、鹼粽,以及蝦米、油蔥酥、豬肉、鹹蛋黃、糯米、醬油及調味醬等端午節應景食品與原料共161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硼酸、漂白劑、乙型受體素、蘇丹色素、重金屬及甜味劑等,並查核產品標示81件,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食安處提醒民眾選購粽子及端午應景食品時,可掌握「3觀1確」原則。首先「觀環境」,選擇環境整潔、通風良好之店家,並留意散裝食材是否妥善存放;其次「觀外觀與質地」,粽葉及乾貨應色澤自然且具清香氣味,若顏色過於鮮豔或有異味應避免購買;第三是「觀標示與保存」,確認品名、成分、有效日期及保存方式等資訊是否完整,並留意冷藏食品應保存於7℃以下、冷凍食品應保存於-18℃以下。最後則是「確實煮熟」,不論自製或外購粽子,食用前都應充分加熱,建議中心溫度達70℃以上,若發現食品有異味或變質情形,切勿食用。
食安處強調,將持續辦理節令食品及各類食品稽查與抽驗工作,透過源頭管理、流通查核及產品抽驗等多重把關機制,守護市民飲食安全。相關稽查及檢驗結果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查詢下載,也可撥打食安處服務專線04-22220655洽詢。(寇世菁報導)
這篇文章 把關端午食安 中市稽查88家業者、抽驗177件產品合格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