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沈伯洋「拿外國資金做顛覆活動」遭求償百萬 傅崐萁一審勝訴免賠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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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沈伯洋指控傅崐萁散布不實言論,求償百萬一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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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稱沈伯洋收受外國資金並從事顛覆活動,沈伯洋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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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傅崐萁的「顛覆活動」言論屬於評論性修辭,非具體事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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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考量言論自由與公共利益,判決傅崐萁免賠。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沈伯洋因不滿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傅崐萁,公開指控他收受國外資金並從事顛覆活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傅崐萁賠償100萬元,並在《更生日報》上刊登勝訴啟事。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天(9日)做出判決,裁定沈伯洋敗訴,全案仍可提出上訴。
傅崐萁強調已盡到合理的查證義務
沈伯洋在訴訟中主張,身兼立法委員及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的傅崐萁,於民國114年3月4日在國民黨花蓮縣黨部舉辦記者會時,公開指稱沈伯洋「拿了外國資金,在這裡做顛覆活動」,並要求沈伯洋交代「拿了國外資金4800多萬做了什麼事情」。沈伯洋認為,傅崐萁在未經過合理查證的情況下,便對他進行不實的抹黑與指控,此舉在客觀上已誤導大眾對其產生不良觀感,嚴重貶損了他在社會上的名譽與人格評價,因此決定依法求償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並要求刊登勝訴聲明。
對此,傅崐萁則抗辯,他當時發表的言論是有事實依據的。其基礎主要是源自沈伯洋於民國111年9月16日召集處理黑熊學院,相關事務人員時的線下會議錄音內容,並結合他蒐集到的部分媒體公開報導。傅崐萁強調,自己已盡到合理的查證義務,有充分理由確信所述內容為真。
法官認定「顛覆活動」僅評論性修辭 非具體事實指控
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後指出,沈伯洋確實擔任黑熊學院與台灣民主實驗室的主持人。在黑熊學院尚未走向體制化之前,沈伯洋曾以其個人名義的銀行帳戶,接收來自美國在台協會(AIT)的資金補助並全數提領。此外,台灣民主實驗室也曾向開放社會基金會申請過經費,因此法院認為傅崐萁提及沈伯洋拿了外國資金等內容,並非憑空捏造,確實有所依據。
台北地方法院進一步說明,雖然傅崐萁在言論中使用了「拿了外國資金,在這裡做顛覆活動」等字眼,但從整體語境來看,其主要目的是在質疑沈伯洋接受國外經費補助後的實質用途。法院採信了傅崐萁辯稱顛覆活動僅為評論性修辭、而非具體事實指控的說法,且認為一般大眾也不至於因為這番言論,就認定沈伯洋涉及何種犯罪行為。
北院法官最後判定,傅崐萁發表言論時,已有相當理由確信其內容為真實,且該議題涉及公共利益,屬於可受公評的事項。在考量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衡平後,認為這屬於適當的評論範疇,並未構成對沈伯洋名譽權的不法侵害,因此依法駁回原告沈伯洋的訴訟,全案仍可上訴。(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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