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離臨檢點判定拒酒測罰18萬元 提行政訴訟又逾期只能清償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推動「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新北市1名年約6旬的王姓婦人,被扣押銀行存款後,竟親自到新北分署喊冤。她說自己根本不喝酒,當時被攔檢後,誤以為警察同意她離去,沒想到事後卻被以「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裁罰18萬元。新北分署表示,婦人喊冤後,仍以部分刷卡、部分現金方式,繳清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這名王姓婦人,在民國108年7月,駕駛自用小客貨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新北環快一帶,下交流道時被警察攔查實施酒測,由於未經警察同意即開車離去,移送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後,裁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自處分確定之日起,逕行註銷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安講習。
新北分署表示,由於婦人一直未繳納罰款,今年2月間移送執行。執行人員上網查閱,婦人提起的行政訴訟相關法院裁判書,也發現法官認定裁決書已送達婦人的基隆市戶籍地,縱使她未實際居住當地,送達已屬合法。而她提起行政訴訟時,也已逾法定不變期間,就是自收到裁決書之翌日起30天內,而被法院裁定駁回訴訟。之後她提起抗告,也因無理由,被法院裁定駁回。
新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查明相關事實,認為移送執行合法,6月間扣押她的銀行存款,扣得7萬餘元。婦人收到扣押銀行存款命令後,擔心銀行存款帳戶被凍結,而無法使用,急忙6月11日親自到新北分署說明。
婦人強調,當時經過臨檢處所時,有依照指示停車受檢,但遲遲未見警察上前酒測,因自認未喝酒,誤以為警察同意離去。但之後查調相關違規影片後,發現她開車離去時,警察有拍打車窗,示意停車的舉動。但婦人可能因車內播放音樂,聲響過大,沒聽到拍窗聲,因此被認為拒測開罰。
新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耐心聽完陳述後,隨後陪同她至出納室,以12萬元現金及6萬元刷卡方式,繳清罰鍰。也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駕駛車輛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處所,亦應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切勿依主觀判斷隨意離去。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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