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三層把關守護食安 進口食品帶回國勿轉售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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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透過源頭管理、邊境查驗、市場稽查等三層機制,嚴格把關進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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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消費紅綠燈」機制,協助民眾辨識產品風險,避免誤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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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民眾從國外攜帶回國的食品僅限自用,不得轉售,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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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查驗、電商或社群販售、無中文標示的進口食品均可能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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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自用限量,一般食品價值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不超過6公斤,膠囊錠狀食品有特定瓶數限制。
相關人物:
陳南松
【記者 謝雅情/南投 報導】近年來,超商與網路平台販售各式進口食品,吸引不少民眾選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縣府衛生局目前採行「三層把關機制」,從源頭到市場層層把關,包括輸入前的源頭管理、進口時的邊境查驗,以及上市後的市場稽查,並依食品特性、歷史紀錄與國際食安資訊,適時調整查驗重點。若產品於邊境檢驗不合格,將依法退運或銷毀,並公開資訊及提高抽驗比例,防止問題食品流入市面。此外,亦建置「食品消費紅綠燈」機制,蒐集國際食品回收警訊,並以紅、黃、綠燈區分風險程度,協助民眾快速辨識產品安全性,避免誤購問題食品。
針對民眾常見的出國攜帶食品情形,特別提醒,國外攜帶回國的食品「僅限個人自用」,不得在國內販售或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此外,未經輸入查驗的食品、透過電商或社群販售、未具中文標示等情形,均可能違反相關規定,即使尚未售出仍可能受罰。在自用限量方面,一般食品須符合價值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膠囊錠狀食品則有單種最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且須為原包裝之規定。
衛生局長陳南松呼籲,民眾選購或攜帶進口食品時,應多加留意相關規範,並善用政府查詢資源。透過政府嚴謹把關與民眾理性選擇,共同守護食品安全,打造安心健康的飲食環境。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疑義,可電洽縣府衛生局服務專線049-2231994。(照片記者 謝雅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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