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布調查結果,認定台灣等多個經濟體,未能有效禁止強迫勞動貨品進口,依美國貿易法「301條款」規定,課徵至少10%關稅。(葉柏毅報導)

據美國貿易代表署發佈的消息,它們認定,有60個經濟體,在「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貨品」上,未能確實執行有效的行為、政策及做法,屬於不合理且對美國商業構成負擔或限制,因此美國貿易代表署依據1974年的美國《貿易法》第301(b)條,採取課徵關稅行動。其中,包括台灣在內的54個經濟體,課徵10%的關稅;而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6個經濟體,則課徵12.5%的關稅。

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在聲明中表示,美國不能接受貿易夥伴無法解決「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的問題,導致美國勞工被迫在不公平的環境中競爭。據瞭解,上述建議加徵的關稅稅率,是美國貿易代表署的調查結論,但這些關稅加徵不會立即生效,還必須先徵詢公眾意見,並預定在今年7月7日,舉行審核公聽會。

報導說,台美對等關稅協定(ART)已經包含「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貨品」的承諾,因此美國貿易代表署才會建議,對台灣加徵10%的關稅。1974年《貿易法》的第301條,目的是在處理影響美國商業活動的不公平外國行為、政策或做法;美國貿易代表可依貿易法第301條,自行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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