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淪為銷售獵場 林俊憲籲教育部:全面禁止校園內訪問交易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南報導
近年不少補習課程或書籍銷售人員頻繁進入大學校園,假借問卷調查或自稱校內學長姐等方式,鎖定剛成年的大學生,再以模糊課程總價、甚至要求拍攝身分證等手段,誘導學生購買不必要的課程或書籍。立委林俊憲接獲民眾陳情,今(29)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指出,許多學生事後申請退款時,往往遭業者以強勢話術威嚇、誤導,或以高額違約金勸退,不僅造成財務負擔,也帶來相當心理壓力,呼籲教育部應全面禁止校園內訪問交易。
林俊憲表示,許多大學生因剛成年,對相關法規與消費陷阱仍缺乏經驗,面對銷售人員時容易缺乏戒心,進而落入話術陷阱。此外,在檢視本案的課程契約後,亦可見多項不利消費者條款,包括預先拋棄契約審閱期、高額違約金,甚至限制消費者不得對外揭露契約或服務內容等,載明若消費者在網路上發表影響公司商譽之言論將提起告訴,試圖限制消費者發表真實評論的權利。
林俊憲進一步指出,教育部雖已注意相關問題,但長期缺乏積極作為,目前僅發函要求各大專院校加強門禁與人流管理。然而,多數大專院校屬開放式校園,校外人士進出自由,只能依賴學生通報校安中心,再由駐警人員協助處理,實務上難以有效管制。
本案陳情人表示,其本身為大學職員,並指出類似情況在校園並不少見。此次是因其子女剛至外縣市就讀大學,在銷售人員話術引導下簽下線上課程契約,金額高達近12萬元。事後其子女發現產品不如預期,且因金額龐大而心生畏懼,未在第一時間告知父母,待向父母說明時已超過《消費者保護法》7天鑑賞期,目前僅能支付高額違約金解約。
消保處表示,這類業者在公開場所未經邀約即攔截消費者推銷課程的行為,在《消保法》中被定義為「訪問交易」。由於訪問交易多發生在消費者無法充分判斷與思考的情況下,容易導致消費者購買並非真正需要或符合意願的商品,因此《消保法》將其列為特種交易之一,以彌補消費者在資訊與決策時間不足下的不對等狀況。
「教育部必須負起責任!」林俊憲說,這類進入校園並引發消費糾紛的情況,多為反覆進入校園的特定業者;目前雖已有多所大學在校內官網明確公告禁止訪問交易,但因缺乏有效管理措施,相關銷售人員仍持續進入校園。為強化對學生財產安全的保護,他主張應全面禁止訪問交易進入校園。
此外,林俊憲也指出,訪問交易及其他類型的消費糾紛不僅發生在校園,也廣泛存在於其他場域,因此要求消保處應更積極保障消費者權益。他表示,《消保法》本就賦予各主管機關調查與裁罰權限,消保處既掌握大量申訴案件資料,就應主動彙整相關資訊,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而非被動等待民眾申訴。
林俊憲強調,大學校園應是讓學生安心學習的環境,不應淪為商業銷售目標場域,教育部有責任建立更完善的機制,避免學生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承擔不必要的財務與心理負擔。
對此,教育部表示認同,並指出相關消費糾紛確實對學生學習造成影響,將在下個月的工作會議中研議修訂《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邀請專家學者及第一線學校代表,審慎研議將訪問交易納入校園禁止事項。
消保處表示,目前已針對消費申訴系統中申訴量異常的業者,函請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未來也將採納委員建議,強化後續的監管與執法機制。
照片來源:林俊憲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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