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層出不窮!檢警聯合聲明加強取締從重量刑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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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警察局聯合召開記者會,宣示將嚴厲打擊毒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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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將對毒駕被告從嚴速辦,並視情況聲請法院「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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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強化執法,運用毒品唾液快篩等工具,全面攔查毒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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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惡意毒駕、罔顧他人生命者,將從重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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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溯源追查毒品來源,從源頭斬斷毒品取得管道。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毒駕致死案件頻傳,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彰化地方檢察署與彰化縣警察局(26)日聯合召開記者會,由黃智勇檢察長與彰化縣警察局長陳世煌宣示打擊毒駕犯罪之決心。地檢署強調,對於毒駕解送被告,本署一律從嚴速辦,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毒駕公共危險等罪嫌偵辦外,如符要件,將聲請法院「預防性羈押」。
彰檢署黃智勇檢察長(左)和縣警局陳世煌宣誓對毒駕將速辦並從重量刑。(圖/記者曾厚銘翻攝)
針對近期引發社會大眾關注施用如依托咪酯類電子煙、煙彈等毒品後駕車之犯罪行為,將由縣警局強化執法防線,將「毒品唾液快篩」及「原物快篩試劑」列為隨身應勤裝備,全面結合路檢與攔查,不論是在道路執勤或是高風險路段,一旦發現違規人檢測呈毒品陽性反應,或拒絕檢測且現場伴隨精神恍惚、反應遲緩、步態不穩等客觀情狀,進行蒐證,一有明確事證,均依刑事訴訟法以現行犯當場逮捕,並移置保管車輛,嚴厲執法,絕不寬貸。
對於毒駕解送被告,一律從嚴速辦,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毒駕公共危險等罪嫌偵辦外,如符要件,概依修正後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規定,聲請法院「預防性羈押」,防止其繼續危害,並遏止毒駕氾濫。案件中如查悉吸毒後自知危險卻仍執意駕車、罔顧他人生命,甚至已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之嫌疑者,本署亦將從重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對於毒品來源,同步指揮警局溯源追查供毒藥頭、毒品工廠,從源頭斬斷取得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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