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針對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擬修正刑事訴訟法,內容包括刪除羈押要件中「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引發外界質疑是為黨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七)日受訪時嚴正駁斥,強調修法旨在落實刑事司法人權與貫徹無罪推定原則,杜絕「押人取供」惡習,痛批將修法標籤化是刻意混淆視聽。

黃國昌指出,民眾黨團此次提出的羈押要件修正,內容與民進黨團於二零零八年時,由時任立委的現任總統賴清德所提出的修法版本「一模一樣」。他諷刺道,當年賴總統提出此修法時,柯文哲還只是台大醫院的醫師,因此稱此為「柯文哲條款」完全是政治操作。黃國昌呼籲賴總統,應回頭檢視自己當年擔任立委時的提案發言,並正視近年來羈押制度遭濫用的問題。

至於刑訴法中有關搜索程序與受搜索人自由離去權利的規範,黃國昌說明,該修正草案是參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建議,並非民眾黨自行創設。

柯文哲本人則以自身經驗及近期案件為例,質疑現行司法程序的正當性。他提到,檢調當初搜索民眾黨部時,搜索票上列舉的內容,最後在起訴與判決中皆未出現,質疑檢調行動目的是為了扣押手機、電腦以尋找證據,而非基於具體犯罪事實。他並舉前台北市政府顧問李文宗為例,指李文宗遭羈押長達十一個月,最終在京華城案圖利部分獲判無罪,顯示羈押制度存在極大問題。

柯文哲指出,自己目前因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而須配戴電子腳鐐,但他質疑認定標準過於主觀,甚至僅憑想像,毫無證據支撐。他強調,司法改革刻不容緩,自己只是以親身經歷點出制度缺失。

至於外界關注新竹市長高虹安未來是否回歸民眾黨,柯文哲回應,高虹安目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專注市政與應對司法案件,政治議題不急於一時,應先解決眼前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