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版無人機條例 推金額不設限、納懲罰制度
上週五(26日)在國民黨與民眾黨的人數優勢下,行政院所提出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並未獲得列案。後續國民黨團本週提出黨版草案,主張連續六年、每年編列新台幣400億元,總計金額達新台幣2400億元,規模高於行政院版2100億元。民眾黨團則於今(30日)提出黨版草案,同樣主張經費回歸常態性的年度預算,但在採購金額上不設限制,案中並明定行政院應設立「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訂定業者若以違法手段取得政府補助時的相關罰則,並於今程序委員會中排定議程,送交本週五的立法院會報告事項。
藍白主張無人機條例納年度預算
國民黨團所提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與採購條例草案」中指出,台灣目前的無人載具發展正面臨法制規劃不全、國防採購制度僵化、跨部會整合不夠、供應鏈安全機制未完備、國產化政策目標不明確,以及軍民科技合作與測試驗證能量不足等六大核心問題,導致現況難以應對瞬息萬變的國際局勢與國防需求。
為了建立防弊機制,國民黨版提案內容明定了立法宗旨、政策基本方向、主管與主辦機關的跨部會分工,並統一重要用詞與適用範疇。此外,該版本也要求建立無人載具的中長期發展與檢討機制、建構分布式韌性防衛體系的配置原則、推動軍民共用測試場域的建置,並訂定國產化目標、計算方式及關鍵零組件的國產化獎勵制度。其中第十五條特別規範,為達成穩定且長期的產業發展與國防建設、強化國防自主、打造安全可信賴的供應鏈並提升國際競爭力,中央政府必須循年度預算程序,連續6年每年編列400億元,總額共計2400億元。
民眾黨自提無人機條例採購金額無上限 納懲罰制度
民眾黨團今天提出的「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同樣要求回歸年度預算辦理且不設採購金額上限。草案明定行政院應設立「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專責統籌、協調、推動與督導全國的無人機產業政策。同時要求經濟部應會同相關部會,每4年制訂一次無人機產業發展綱領,並每2年進行檢討與修正。此外,草案中也明確訂定,業者若以違法手段取得政府補助時的相關罰則。
民眾黨立委王安祥說明,第一條強調建立可信任供應鏈以助台灣打入國際市場並落實軍民通用技術,第三條則將一般產業發展與國防運用事項,分別明定由經濟部與國防部權責分工。第四條規劃設立由部會首長,與立院提名專家組成的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並定期公開開會與決議內容供全民監督。第五條要求經濟部會同相關機關,每4年提出涵蓋關鍵績效、國產化目標、可信任供應鏈、法規調適、市場發展與人才培育等面向的產業發展綱領,並每2年檢討修正。第十二條明定國防部應優先採購國產、低成本且高性能的無人機,並建立抽驗與瑕疵擔保機制,第十四條則對不法取得補助的廠商導入懲罰性賠償,涉及刑責者移送法辦。
王安祥解釋,國民黨版本是將關鍵技術自主化與國產化目標直接明文納入條文,而民眾黨則是規劃透過產業發展綱領落實願景,範疇涵蓋了法規調適、市場發展以及人才培育等多元面向,以利於整體產業的長遠發展。
針對預算編列,民眾黨立委洪毓祥直言,無人機產業發展不能「為買而買」或「先編預算再決定買什麼」,經濟部喊出2030年產值400億元,卻在2025至2030年編列442億元,幾乎全靠政府預算採購十分弔詭。他強調經濟促成必須由需求帶動,應先盤點需求再投入研發與布局,並透過既有的產業創新條例與國發基金提供融資投資,無須另立新法。第十三條也要求建立完整產業資料庫落實非紅供應鏈檢測,採購應納入共同供應契約以回歸專業,避免不入流廠商魚目混珠。
至於是否曾與國民黨團進行事前討論,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回應,各政黨對於無人機的發展皆有各自的想法。他強調,不論是行政院版、國民黨版、民眾黨版或是個別委員的版本,後續都可以在委員會中進行充分的討論。陳清龍重申民眾黨的一貫立場,即無人機的發展經費應回歸年度公務預算,而非採用特別預算形式,以避免特別預算常態化並維護財政紀律。至於具體的實施經費,則應由行政部門在遵守《財政紀律法》的前提下,依據國家整體的財政狀況與實際需求來進行編列。
(延伸閱讀:藍白提無人機條例納年度預算 民進黨憂排擠民生籲挺政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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