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擬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並計畫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遭外界質疑是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柯文哲今天(7日)現身說法,並以自身經歷為例,強調「司法改革一定要推動」

柯文哲。(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表示,檢方當初搜索其住家及民眾黨中央黨部時,搜索票上記載的內容,後來都沒有出現在起訴書與判決書中,這代表檢方搜索時沒有證據,最大目的就是扣押手機、電腦,再從中尋找資料。

柯文哲指出,李文宗在京華城圖利部分被認定無罪,但他已經被羈押禁見長達11個月。柯文哲質疑,檢方羈押李11個月後,最後卻表示「弄錯了,不關你的事」,這樣的結果對被羈押者造成的傷害已經無法挽回。同時,自己目前仍戴著電子腳鐐,理由是法官及檢察官認為他有逃亡之虞,「我有逃亡之虞是誰決定的?憑空想像也沒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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