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資深黨工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25日作出二審判決,相較一審大幅減輕刑度:主謀黃取榮由10年改判6年、邱世元由6年2月改判5年、副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由4年改判3年,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則由8年2月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起源於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早在民國92年赴中國大陸經商期間遭中共軍委會情工人員吸收,返台後陸續發展邱世元、吳尚雨、何仁傑入列共諜網絡。何仁傑任職外交部長辦公室期間,趁確認部長行程或查閱資料之機,將兩份公務祕密及一份機密文件交予黃取榮;黃再混合公開資料撰寫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傳送陸方。邱世元另受指示,透過私交向吳尚雨取得時任副總統賴清德的出訪行程與國內選舉行程共4份資料。

檢方調查顯示,中共前後支付黃取榮497萬餘元、邱世元221萬餘元報酬,2人藉往返兩岸台商輾轉將款項匯回台灣。吳尚雨與何仁傑目前尚未查獲不法所得。

二審判決一出,各方反應強烈。網路輿論多對何仁傑一審8年、二審改判無罪深感不解,批評「從8年到無罪,關鍵究竟是什麼」的質疑聲浪四起。在野黨方面,國民黨曾批民進黨為「共諜賣台中心」,民眾黨亦指出綠營長期抹紅他黨,共諜卻出自內部,諷刺意味濃厚。

對此,法界人士指出,二審改判涉及證據認定標準差異,不代表案情本身有所改變,全案仍待檢方決定是否提起上訴,最終結果尚待最高法院定奪。 ↑(圖片翻攝自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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