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長遭毒駕撞死 父警察節心碎:我的心已死是活的死人
今天(15日)是警察節,而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攔查32歲女毒犯陳嘉瑩,卻遭開車拖行200餘公尺,導致劉宗鑫傷重殉職。一審國民法官庭判處陳嘉瑩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劉宗鑫父親在法庭上數度激動地質疑被告的廢死律師,他難過直呼:「我的心已死、我是活的死人」,請法官為死者家屬伸張正義。
民國113年9月30日,陳嘉瑩因毒駕在土城區金城路距新北地方法院約200公尺的路邊,拒絕劉宗鑫攔檢,並拖行劉宗鑫撞擊捷運施工護欄五臟俱裂喪命,一審國民法庭判陳嘉瑩死刑,上訴後,高院二審開庭提訊陳嘉瑩。高院法官王耀興訊問陳嘉瑩,她否認殺人,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構成傷害致死罪。
陳嘉瑩的律師錢建榮聲請法律鑑定,也因為陳嘉瑩有小孩,希望進行兒童權利最大利益的鑑定,錢建榮指稱,一審檢方起訴求處無期徒刑,但後來國民法官竟判死刑,沒有進行死刑的量刑辯論,勘驗現場的行車記錄器也沒有逐字勘驗筆錄,希望二審補足這些程序。公訴檢察官則主張國民法官法庭都有依法進行訴訟,二審不需要重新勘驗。
劉宗鑫父親對於陳嘉瑩的律師主張相當不滿,無法接受陳嘉瑩至今否認殺人犯罪,劉宗鑫父親坦言,每一次開庭都心力交瘁,兒子慘死後「我的心已死、我是活的死人」,是為了幫兒子討公道才會拼到底。劉宗鑫母親希望司法可以還給老百姓一個公道,法官也要陳嘉瑩想想人命的可貴。
由於陳嘉瑩的羈押期7月1日到期,法官進行訊問,陳嘉瑩回覆:「沒有意見,請直接延押。我知道我錯了,我會一直延押,面對我自己的錯誤。」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本案承審的王耀興已獲司法院人審會決議調任最高法院辦事法官,近期將會異動。
劉宗鑫妻子到法庭參與訴訟,她在高院前痛哭表示,今天是警察節但「兒子問爸爸在哪?」剛好每一次開庭都是特別艱難的日子,第一審準備程序庭是去年9月30日,當天是劉宗鑫的忌日;國民法官開庭是過年前一周;第二審準備程序是在母親節隔一天;今天則是警察節慶祝的日子,只是劉宗鑫卻沒辦法一起慶祝。
劉宗鑫妻子啜泣提到,她常常和小孩講故事,這段日子有一次講故事時,小孩看到故事書裡面的爸爸媽媽,就跟她說「我也想要有個爸爸,我很想爸爸」,她心情很難過,只是沒辦法在小孩們面前展示,劉宗鑫妻子感嘆:「我何嘗不希望我先生也在我旁邊」。
劉宗鑫妻子指出,更讓她痛心的是,每一次來開庭都要面對宗鑫死亡的事實,每一次律師都要幫加害者講權利,請問被害者的權利、宗鑫的生命、家人被剝奪的人生呢?一個警察穿制服維護社會治安,卻在守護社會執勤時,因加害者拖行又衝撞,把她先生撞死,但律師卻說這是過失,請問以後她們拖行著別人也叫過失嗎?
劉宗鑫妻子續指,她始終不能理解廢死聯盟律師錢建榮、林俊宏、高烊輝可以說只是過失致死,如果連依法執勤的警察被奪命,都可以不用面對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台灣要怎麼相信社會正義仍然存在?她站出來是希望法院可以看見一條生命被奪走、兩個孩子失去爸爸、家庭破碎,懇請法院維持與一審判決一樣的死刑。
劉宗鑫妻子強調,人權很重要,但相信司法正義、社會正義不會輸給殺人犯的人權。要讓社會知道無辜剝奪一個生命、傷害警察會付出嚴重的代價,這不是為了劉宗鑫,也是為了台灣所有相信法律的人,更讓每一位警察在守護台灣社會的同時,也會被司法所守護。
現身聲援的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回憶,三芝分駐所落成那天冠蓋雲集,大合照時卻找不到分駐所長,最後才看到劉宗鑫正在一旁與同仁指揮交通。劉宗鑫就是一個盡忠職守、率真、從頭到尾只想如何讓民眾安居樂業的好員警、好所長,即使他已經離開兩年多的時間,但公平正義需要給家屬、人民、警察做為後盾,這才是警察節的真正用意。
洪孟楷直言,陳嘉瑩毒駕、故意殺人,面對穿制服的員警不停車,反而加速逃逸、衝撞、拖行,這種慘無人寰的惡行,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接受,如今還辯稱陳嘉瑩年初產子不可以判死,但劉宗鑫遺孀和小孩,又是誰來照顧?盼高院法官不要讓人民對司法失望,該判死就判死。
◆毒品引進門,全家近鬼門;珍惜生命,拒絕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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