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海巡署偵防分署新竹查緝隊,今年3月間接獲檢舉情資,指稱桃園地區疑有1名劉姓毒販涉擁槍自重。偵防分署表示,與新竹市第三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展開蒐證及偵辦工作。也循線在劉嫌住處,查獲改造槍枝3把、子彈34顆及相關改槍工具,並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57.33公克、依托咪酯9.69公克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0.6公克等。

海巡署表示,專案小組縝密蒐證發現,劉姓主嫌涉嫌利用住處,作為販售毒品及改造槍械的據點,因此住處時常有毒品人口進出,行徑十分猖獗。專案小組持續掌握他的生活作息與犯罪模式後,循線上門搜索,當場查獲改造槍枝、子彈顆及相關改槍工具,並查獲毒品海洛因、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等。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全力瓦解犯罪網絡。

海巡署提醒,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改造及持有改造槍械,刑責為5年以上,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行政院已於今年6月27日公告,將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質提升列管為第一級毒品,大幅加重相關刑責。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施用第一級毒品者,亦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海巡署表示,依托咪酯類毒品,不論供給或施用均將面臨嚴厲刑事責任。民眾切勿因新興外觀或錯誤資訊,而誤觸法網、危害自身健康。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撥打海巡118免費報案專線,共同打擊槍毒犯罪,攜手維護社會治安。

照片來源:海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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