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30)日審查「新北市停水災害補助自治條例」,針對去年淡水大停水事件引發熱議;提案議員陳偉杰主張,市府應建立代位求償機制,先補償受影響民眾,再向肇責單位追償,保障市民權益。

圖/新北市議員陳偉杰直言,停水帶來的不只是生活困擾,更造成心理壓力與生活秩序混亂,「讓你七天沒水用再給你錢,大家要嗎?」(陳偉杰臉書)

陳偉杰於會中表示,去年11月淡水地區曾發生大規模停水,近六萬戶居民長達七天無水可用,民眾生活陷入極度不便,許多人還得提著鍋碗瓢盆外出找水;他直言,停水帶來的不只是生活困擾,更造成心理壓力與生活秩序混亂,「讓你七天沒水用再給你錢,大家要嗎?五萬元可能都還不夠!」強調條例重點在於精神補償,而非單純水費減免。

針對部分局處認為,政府補償應限於天然災害;陳偉杰則反駁,災害補償本就是全體風險分攤概念,無論地震、颱風或重大停水停電,只要民眾遭受嚴重生活衝擊,政府就應負起責任,「沒人願意當受災戶,即使工程意外難免,但如果停水時能做到補充送水無虞,淡水居民也不至於如此憤怒。

對於外界關切市府財政負擔問題,陳偉杰提出「代位求償」構想,主張由市府先行撥款補償受災民眾,再由法制局代表市民向肇責廠商或相關單位追償;他認為,只要建立制度,市庫未必需要自行吸收損失,也能展現政府替市民討公道的態度。

審查過程中,不分藍綠的多位議員表態支持法制化方向,議員黃淑君認為,人為疏失造成的大規模停水,不應由民眾自行承擔;議員劉美芳建議,未來也可將停電等重大民生災害納入補償範圍;議員戴瑋姍則主張建立明確的人為災害認定標準。

法規委員會召集人林國春總結強調,委員會支持保障市民權益,後續將要求法制局、經發局、水利局等相關局處,研議代位求償與補償標準,加速推動立法,務求在最短時間內讓這項保障市民的「撐腰條例」順利推動。

更多引新聞報導
大巨蛋若不落腳淡水 陳偉杰促蓋第二運動中心
李四川戴工程帽拍定裝照 率藍營戰隊拚新北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