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花蓮報導

針對石梯坪保育區內疑似違規設置流刺網等情形,花蓮縣政府今(18)日表示,針對日前流刺網事件巡守人員發現後將立即通報查察及舉發,經確認違規事實即依法裁處;對於違規設置的漁具,也將視現場海況及安全條件儘速移除,降低對海洋生物及生態環境的影響。花蓮農業處長陳淑雯強調,今年已裁處2件違規,違反規定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其他違法行為,也將依相關法令辦理。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自107年10月18日公告「花蓮縣刺網漁業禁漁區及有關限制事宜」,所稱刺網漁業包括主營或兼營之刺網、底刺網、流刺網、流網等刺網類型漁業。依公告規定,鹽寮、水璉、高山、小湖、豐濱及石梯坪等6處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漁業資源保育區),距岸500公尺範圍內禁止刺網漁業漁船(筏)作業。

「流刺網並非僅於保育對象繁殖期間受到限制,而是在上述保育區距岸500公尺範圍內均禁止作業,呼籲漁民朋友共同遵守相關規範,維護沿岸漁業資源永續。」陳淑雯說明,流刺網屬公告規範的刺網漁業類型,若於石梯坪保育區距岸500公尺範圍內進行流刺網作業,即屬公告禁止事項。違反公告規定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其他違法行為,也將依相關法令辦理。

「縣府也已要求巡守隊持續加強巡查,透過社區巡守與海巡查察相互合作,提高保育區現場管理及即時處理量能。」陳淑雯補充,石梯坪保育區巡守隊於巡查發現疑似違規流刺網或其他違法行為時,均於第一時間通報海巡單位查察並向縣府舉發,經確認違規事實後,由縣府依漁業法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裁處,本年度迄今已裁處2件違規案件。

針對確認違規設置的流刺網,花蓮縣府將視海象及現場安全條件,協請具備專業能力及安全作業條件的潛水人員進行拆除,避免漁網持續纏繞魚類、龍蝦及其他海洋生物,降低違規或廢棄漁具對海洋生態造成的影響。

陳淑雯指出,石梯坪海域是花蓮重要的海洋生態資源及觀光遊憩場域,保育工作需要政府、漁民、在地居民及海洋遊憩業者共同維護。未來除持續透過巡守隊進行日常巡查,也將與海巡單位保持橫向聯繫,對違規事項積極查處,依違規情節依法裁處。

花蓮縣府呼籲,從事漁業及海洋遊憩活動的民眾應確實遵守禁漁及保育相關規定,切勿於保育區禁止範圍內從事刺網、流刺網等違規作業。民眾如發現疑似違規設置流刺網、違法採捕或其他破壞保育區生態的行為,可提供發現時間、地點及相關影像資訊,協助縣府及海巡單位即時查處,共同守護石梯坪珍貴的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

照片來源:花蓮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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