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注意!租金可減稅最高18萬元 3排富規定、5例外也可用
租屋族看過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5月起申報,不管採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符合條件即可再使用「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每戶最高18萬元。就算名下有房,5種例外也能放寬申報。租屋扣除額需要準備什麼文件?網路報稅如何操作?相關細節一次掌握!
租屋減稅每戶18萬元
今年5月報稅季即將開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而須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全年租金「扣掉政府補助」,得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最高可扣除新臺幣18萬元。
5種例外放寬「非自有房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租屋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房屋、或有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者,原則上是不得扣除房屋租金支出,但有「5種特殊情形」可申報。
5種例外包括房屋受災、毀損、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符合就業、就學、就醫或依規定得分開申報之配偶分居、家暴等因素,民眾雖有自有房屋但仍需另行租屋居住,爰例外視為「無自有房屋」,可適用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下列5種房屋可放寬視為「非自有房屋」,另外租屋自住仍可申報扣除。
1.危險建築房屋
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的房屋。2.嚴重毀損房屋
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達 5 成,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需修復後才能使用。3.未完全持分之共有房屋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 合計未全部持分 的繼承或共有房屋。4.因就業/就學/就醫異地居住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因就業、就學或就醫需異地租屋,且名下僅有一間自住房(不含前述1~3點),且該房屋未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含共有房屋)。5.夫妻分居各自申報
符合「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規定,其配偶持有的自有房屋。
租屋扣除額排富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房屋租金特別扣除額訂有「排富規定」,114年度綜所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 以上(包含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股利(盈餘)按28% 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不適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舉例,甲君單身設籍於臺南市且名下擁有一間自用住宅 房屋,但其目前在臺北市工作並租屋居住,其114年度租金支出300,000元,其中受有政府租金補貼48,000元,則甲君114年度可以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180,000元(300,000元-48,000元>180,000元)。
租金扣除要準備什麼資料?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租金扣除資料不在扣除額資料查詢範圍,申報時須自行檢附。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
須附資料包含承租房屋的租賃契約書、支付證明(房東簽收的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資料)及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課稅年度於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的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的房屋於課稅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切結書。
網路報稅如何操作?
網路報稅也可自行操作,若去年有租房子,且符合扣除規定,今年報稅記得「自行新增申報」。只要登入網路(含手機)申報系統,自行新增「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
➡ 不同意稅額估算結果按【編修資料】
・手機報稅在步驟3-確認稅額按【切換編修模式】
➡選擇步驟三、填寫扣除額
在「2.特別扣除額」頁面按【增修房屋租金支出明細資料】
・P.6 說明資料如何填寫
➡ 繳(退)稅並【申報資料上傳】後
會有【申報附件上傳】按鈕,按此進入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延伸閱讀:
「手機報稅」就能把2萬元抱回家!總獎金525萬元 參加辦法快收
2026報稅6大新制!每人生活費、長照扣除額調高 網紅收入也要報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