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陳亭妃力推《土石採取法》修法 強化查緝非法盜採砂石
【勁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立法委員陳亭妃3日在立法院針對國土保護議題提出質詢,要求中央與地方政府透過跨部會合作,加強查緝非法盜採砂石行為,並提高相關罰則,以維護國土安全及水土環境。她表示,過去已積極推動《土石採取法》修法,希望透過更完善的法制規範,遏止不法業者破壞國土資源。
陳亭妃指出,非法大規模盜採砂石不僅破壞自然景觀,也可能留下深坑等環境隱患,危及公共安全。然而,過去因法規不足,執法單位在查緝與處罰上常面臨困難。因此,她推動修法以「嚴懲不法牟利」及「強化環境恢復」為核心精神,全面提升處罰強度與執法效能。
她強調,修法不僅針對實際盜採者,也擴大納入地主、雇主、駕駛及相關利益關係人等責任對象。其中新增土地所有人默許盜採卻未通報的處罰規定,提高行政罰鍰,並增訂涉及刑事責任的加重處罰條件,同時將載運砂石駕駛人納入行政處罰範圍,以有效切斷非法採砂產業鏈。
陳亭妃進一步表示,本次修法的重要內容還包括在《土石採取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中,將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需求等合理使用情形納入免申請許可的例外規定;另於第四十一條加重土石採取場負責人的管理及法律責任,以強化場區管理機制。
在外界高度關注的處罰規定方面,第三十六條最終依行政院版本凝聚共識通過,並調整罰鍰金額,以符合社會期待並提升嚇阻效果。經濟部次長賴建信表示,只要涉及營利目的或具加重犯罪情節,刑法中的共同正犯、幫助犯及教唆犯皆納入規範,未來將由檢察官依個案事實依法偵辦並從重究責。
陳亭妃表示,修法完成後,將成為中央與地方政府跨部會查緝非法盜採的重要法律依據,讓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檢調單位擁有更完善的執法工具,共同守護國土資源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非法盜採砂石長期危害國土安全與環境永續,不僅破壞自然生態,更可能衍生公共安全風險。此次《土石採取法》修法強化罰則與責任歸屬,展現政府打擊不法行為的決心。未來除了嚴格執法外,仍須透過跨部會合作與地方巡查機制,從源頭防堵違法開採,才能真正落實國土保育與永續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