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查教師解聘新制 全教總籲:退回修正案、重回教育專業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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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呼籲立法院退回教育部提出的教師解聘新制修正案,要求回歸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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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認為現行校事會議制度已過度擴張,將單純的親師溝通或教育專業判斷導向法律化與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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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教師擔憂師生互動可能成為投訴調查的開端,導致教學現場出現防禦性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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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指出,教育部提出的修正草案並未反省制度缺陷,反而擴大了調查程序,增加行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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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主張將校事會議適用對象限縮於重大違失案件,一般事件應由校內機制處理,回歸教育本質。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今天(29日)舉行審查會議,主要針對教育部在今年初所修改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展開審議。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公開呼籲立法院,應當將教育部的修正案予以退回,並要求教育部重新對校事會議制度進行檢討,使其重回《教師法》當初立法的本意,讓學校環境重新回歸教育專業,而非走向司法化與對立。
憂與學生互動演變為投訴、調查開端
全教總進一步說明,《教師法》在2019年進行修法時,已明確架構了對教師身分的保障機制,其宗旨在於維護絕大多數教師的工作權益與專業尊嚴,至於解聘、不續聘以及停聘等程序,原本應當只侷限在情節重大的不適任教師。然而,近年來教育部卻藉由子法疊床架屋建立起校事會議制度,導致實際運作上早就溢出重大案件的範疇,許多原本單純屬於親師之間的溝通、輔導管教措施或教育專業上的判斷事項,也一併被硬塞入調查程序中,這使得校園內的各式事件變得越來越法律化與程序化。
全教總指出,讓基層第一線教師感到最焦慮的,不單單只是調查案件數量的攀升,更是因為心中充滿了恐懼,深怕每一次的師生互動、甚至是任何一句善意的管教提醒,隨時都可能演變成被投訴和接受調查的開端。近年來,教師們為了避免讓自己陷入必須證明自身清白的心累漩渦,在教學現場被迫採取了防禦性教學的手段。
全教總表示,雖然教育部對外宣稱,目前已經建立案件的分流管理機制,但在現行的制度架構下,仍然有大批一般的校園偶發事件被硬生生導入調查程序,即便最終沒有發展到解聘的階段,教師在此期間依然必須承受漫長的調查過程、沉重的行政壓力,甚至會波及到考核結果。因此,調查案件數量的下滑,並不意味著制度本身並無缺失,真正急需動刀翻修的是整個制度的設計邏輯,而不是一味盲目追求好看的統計數據。
教育問題不該動輒啟動外部調查
全教總接著指出,教育部這次所提出的修正草案,不僅沒有去深切反省校事會議制度的缺陷,反而變本加厲地擴大校園事件的調查程序,甚至進一步要求各級學校增加全新的調查、報告製作以及報請備查等行政義務,這不僅讓基層的行政包袱變得更加沉重,也把教師們持續推向被懷疑、被嚴密監督的高壓環境之中。
全教總認為,根據《教師法》第29條的授權規定,解聘辦法原先理應只規範有關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與資遣程序等相關範疇,但如今的制度卻自行擴張,演變成包含了一般教師行為調查、檢舉受理機制、校事會議召開、移送成績考核以及附帶輔導在內的一整套繁複體制,已經嚴重背離母法當初的授權界線。另一方面,考核辦法中新增加了要求學校必須重新調查、撰寫調查報告,並呈報給主管機關備查等流程,同樣也額外加諸了母法沒明定的行政責任,這些相關條款都存在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以及授權明確性原則的疑慮。
全教總最後強調,他們所倡導的改革方針絕對不是要縱容或放任真正不適任的教師,而是希望制度能重回《教師法》最初的藍圖,將校事會議的適用對象縮減在牽涉到解聘、不續聘、停聘等重大違失情節的案件。至於其他一般的輔導管教衝突、親師溝通摩擦或情節輕微的日常事件,則應當重新交由學校行政體系、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及校內現有的輔導機制來加以消化,讓教育本質的問題用教育的方式來化解,而不是動輒就啟動外部的法律調查程序。(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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