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府提醒豪雨災後先拍照保留受災情形申請淹水救助 最高補助2萬元
▲竹縣府社會處提醒民眾,災後可先拍照保留受災情形,並備妥相關資料,儘速向災害發生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洽詢及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圖/竹縣府提供)
【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受豪雨影響,新竹縣今(6/26)日傳出多起淹水災情,新竹縣政府除持續辦理災害應變及復原工作外,新竹縣府提醒受災民眾,如因水災造成住屋淹水,符合災害救助規定者,可向災害發生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新竹縣災害救助金發給作業要點」之相關災害救助金。
竹縣府社會處表示,按要點規定,實際居住之住屋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得申請住戶淹水救助,每戶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如因災害造成死亡、失蹤、重傷或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等情形,亦可依規定申請相關災害救助。
竹縣府社會處提醒民眾,災後可先拍照保留受災情形,並備妥相關資料,儘速向災害發生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洽詢及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災害救助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等詳細資訊,可至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官網-社會救助專區-災害救助( https://reurl.cc/Z2DWL6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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