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國內致癌「大豆沙拉油」食安風暴還沒停歇,網路上又出現質疑毒蘋果的發文,指「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殘留標準6倍」,食藥署今(13)日發出聲明,嚴正駁斥,怒指網路貼文是謠傳,修正的是「芬普寧」(Fenpropathrin),並非「芬普尼」(Fipronil),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散播食安謠言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以下罰金。

食品組組長許朝凱強調,食藥署已經就臉書該篇「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殘留標準6倍」的貼文,先行函送,因為內容錯誤百出,食藥署本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並非其所稱的「芬普尼」,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不應混為一談。

許朝凱強調,芬普尼在國內已是環境用藥,早不准用於農藥用途;至於芬普尼很早就訂在相關作物,包括葡萄、蓮霧等都有個別標準,此次修正是111年由跨國公司提出,特別把梨果類中的蘋果拉出,比照葡萄、蓮霧,由類別標準變為個別標準。

許朝凱說,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中午發出三點聲明如下:

一、蒐證函送查處,要求Meta下架不實貼文
針對臉書等社群平台散布相關不實訊息,食藥署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同時函請Meta公司依平台規範儘速下架相關不實貼文,防止錯誤資訊持續轉傳。

二、標準依科學評估訂定,並非受美國壓力而放寬
食藥署本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Fenpropathrin),並非報導所稱的「芬普尼」(Fipronil),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不應混為一談。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農藥「芬普寧」於蘋果的標準為111年由業者提出申請增訂,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也反映實際用藥,並非「放寬標準」。

三、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恐違反食安法
食藥署重申,任何未經查證、無事實依據的臆測或影射,不僅誤導社會大眾,更可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有關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的規定,請各界審慎查證及發言,切勿任意散布或轉傳。

食藥署強調,針對相關不實說法,食藥署早於今年5月即召開記者會嚴正駁斥,並發布新聞稿,及透過官方臉書粉絲專頁「食藥署-食用玩家」公開澄清資訊,主動向社會大眾說明正確資訊。呼籲民眾面對各類訊息,應秉持「不輕信、不轉傳、要查證」原則,主動查核資訊來源及內容真偽,避免不實訊息持續擴散,共同維護公共資訊正確性及社會信任。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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