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李四川,才因媒體揭露卸任新北副市長不到三年、卸任高雄副市長不到一年,馬上轉入建設公司擔任執行長,年收高達600萬元,遭質疑違反恐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公務員離職後 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股東或顧問」的規定,今天(29日)又有網媒爆料,李四川夫婦在新北市副市長任內於板橋買房置產時,樓中樓總價4677萬元,房貸只有3700萬元,自備款應該有977萬,但從財產申報中卻看不出來源為何。
 
對此,資深媒體人鍾年晃在社群媒體上表示,感覺這裡面有故事,「李四川買房貸款3700萬,實價登錄4600多萬,自備款將近1000萬。問題來了,從財產申報資料看不出他的存款減少,那麼自備款從何而來?」「更巧合的是,這個建案從開工到交屋,正好是李四川在台北縣當工務局長,後來升任副市長同一個時期。」,他直言,太多的巧合就不妙了。
 
 
根據網媒報導,2014年12月,李四川出任秘書長已過九個月,月薪大約是21萬9千元。依廉政專刊第81期內容揭示,李的現金有44萬5385元、存款1164萬1852元,債務餘額則從1200萬元增至3700萬元,是由太太蔡碧雲女士向土地銀行申請的購屋貸款2500萬元。信託財產的備註欄寫著:「103年新購屋於新北市板橋區民族里民族路,目前委託臺灣銀行辦理信託中」,亦即,李四川夫妻共向兩家銀行貸款3700萬元買下新房。
 
網媒查閱當年度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李四川買房的總價為4677萬元,扣掉兩筆貸款,差額高達977萬元(尚不包括新家裝潢家具費用)。然而,查閱李四川的財產申報資料,並沒有其他的借貸或抵押,完全看不出這筆錢從何而來,足以支付這筆近千萬的價差。另外,李四川夫妻買下的樓房,是兩層垂直打通的樓中樓。一般來說,若非在預售階段就指定變更,再不然就是建商專為客戶量身打造或預留的俗稱「客變特殊戶」的特殊案件,李四川夫婦卻能購得,更啟人疑竇。
 
網媒報導,剛好這個建案也是李四川工務局長、新北市副市長任內所監管,起造人是板信銀行時任董事長劉炳輝,2009年底開工,2012年完工發照。李四川任職北縣工務局長到新北市副市長期間,恰好與建案開工到落成、銷售的時間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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