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爆裂物6度引爆 嘉檢起訴2男大生求重判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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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竹崎鄉一處廢棄國小發生爆炸,警方逮捕兩名涉嫌製造爆裂物的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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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在搜索過程中,查扣大量化學物品及爆裂物原料,兩名嫌犯疑透過網路學習製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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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在高雄及嘉義等地進行多次試爆,最後一次在廢棄國小教室引爆,造成校舍結構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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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重判兩人各7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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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呼籲民眾勿私自製造爆裂物,以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
相關組織:
嘉義地檢署
嘉義縣竹崎鄉一所廢棄國小在今年4月間發生爆炸,引發地方震驚。警方逮捕二名涉嫌製造爆裂物的大學生。全案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後,今(28)日偵結起訴,檢方認為二人行徑已經引起大眾恐慌、危害重大,建請法院就各次犯行均判處7年6個月重刑。(龐清廉報導)
嘉義地檢署指出,今年4月嘉義縣竹崎鄉一處廢棄國小校舍突然發生爆炸,造成建築物結構受損。檢警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隔天拘提19歲余姓男子及20歲周姓男子到案,並在搜索過程中,查扣硝酸銨、鋁粉、雷管、引線,以及俗稱「ETN」的爆裂物原料和電子磅秤等大量化學物品。
檢方調查發現,涉案兩人都是仍然在學的大學生,疑似透過網路學習爆裂物製作方式,從去年底開始,陸續在高雄及嘉義等地進行多達6次試爆。最後一次就在廢棄國小教室內引爆,巨大威力導致校舍主要結構受損外推,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檢方表示,兩名嫌犯分別購買雷管、黑火藥、硝酸銨及柴油,再依比例調製成俗稱「阿芒尼爾(Ammonal)」的爆裂物。由於行為已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製造爆裂物,以及以刑法故意以爆裂物炸燬建築物等重大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就各次犯行均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嘉義地檢署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私自調配或製造爆裂物。相關化學原料極不穩定,在宿舍或民宅內操作,更如同隨身炸彈,不僅危害自身,也可能波及無辜民眾,檢方對此類案件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必嚴查速辦,以維護社會治安。
◆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這篇文章 自製爆裂物6度引爆 嘉檢起訴2男大生求重判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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