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檢出苯駢芘(BaP)超標事件持續擴大。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於7月12日晚間接獲福壽公司通報,確認旗下兩項食用油產品自主送驗後,檢驗結果均超過法定限量標準。由於福壽在收到檢驗報告後未立即依法通報,台中市政府宣布針對兩項產品分別裁罰300萬元,合計開罰600萬元。

台中市政府表示,福壽先前已因延遲通報遭裁罰300萬元,如今再因新增兩項產品違規各處300萬元,累計裁罰金額已達900萬元。同時,市府已啟動產品流向追查機制,要求相關產品全面停止販售並下架回收。

此次通報涉及兩項產品,分別為「福壽花生風味精華調合油2L」及「福壽不飽和大豆沙拉油2L」。其中,前者檢出苯駢芘4.3ppb,產品批號為BL130426F,有效日期至2028年1月8日,所使用的中聯大豆沙拉油批號為318-1150406;後者則檢出3.8ppb,產品批號為C1160426A,有效日期至2028年4月10日,使用中聯大豆沙拉油批號為314-1150410。

市府指出,兩項樣品均由SGS於今年6月30日收樣檢驗,並在7月6日完成檢驗報告。然而,福壽直到7月12日晚間才向主管機關通報,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有關即時通報的規定,因此依法從重處分。

食安處表示,新增檢出超標的兩批中聯大豆沙拉油原本已納入中央預防性下架範圍,但因確認超標,市府將重新清查產品流向及下游使用情況,以掌握受影響範圍。

依據市府公布資料,批號318-1150406的大豆沙拉油出貨至福壽102.56公噸、福懋108.33公噸,以及泰山322.96公噸;批號314-1150410則分別供應福壽639.26公噸、福懋477.79公噸,以及泰山190.38公噸。

目前,台中市政府已要求福壽、福懋及泰山等業者盡速提出產品品項、批號、出貨對象及下游流向等資料,逐批比對並追查流向。凡確認屬於受影響產品者,均須立即停止販售、完成下架回收,並配合衛生機關後續查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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