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警副分局長警廣專訪 強化聽眾防詐與交通安全觀念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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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分局副分局長涂錞德接受警廣專訪,分享最新的防詐觀念與交通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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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警方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並與金融機構及超商合作攔阻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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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前三大交通違規為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及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標誌標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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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持續加強酒駕、毒駕取締勤務,秉持零容忍態度嚴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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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及行人穿越道時應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者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相關人物:
涂錞德
相關組織:
警察廣播電臺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花蓮報導】花蓮縣花蓮分局副分局長涂錞德於5月27日前往警察廣播電臺花蓮分臺參加節目專訪,針對近期花蓮市轄內詐欺犯罪趨勢、交通執法重點及行人交通安全等議題進行說明,並透過廣播向民眾宣導最新防詐觀念及交通安全知識,提升全民防詐及守法意識。
涂副分局長於節目中表示,現今詐騙集團大量利用網路購物平台、社群媒體及通訊軟體等管道行騙,並結合假客服、假物流及假投資等話術,誘使民眾操作匯款或提供個人金融資訊,詐騙手法不斷翻新,令人防不勝防。警方也持續與金融機構及超商建立橫向聯繫機制,共同攔阻民眾遭詐騙,有效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針對交通執法部分,花蓮分局統計前三大交通違規態樣分別為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以及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及用路安全;此外,涂副分局長強調,酒駕及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警方將持續加強攔查取締勤務,秉持「酒駕、毒駕零容忍」態度嚴正執法,防制危險駕駛行為發生。
有關行人交通安全部分,涂副分局長也於節目中提醒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路口時,應確實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並保持安全距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人未停讓行人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呼籲民眾駕車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落實「車讓人」觀念,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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