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颱巴威逼近,部分縣市未達標卻放假引發爭議,北市出太陽放假讓蔣萬安挨罵,台中市長盧秀燕放下半天也挨罵,前總統陳水扁透露,早年全國是否放假由北市府決定,直到2000年他任內頒布《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才讓颱風假有了法源依據並擴及全民。他指出,放不放假已成縣市長必修的政治學,但強調不能為放而放,必須確實達標,而這也是民主社會多元意見的展現。
 

陳水扁:過去北市府主導全國統一放假權限

 
陳水扁進一步指出,事實上並非所有處於颱風帶的國家都設有颱風假的機制,例如每年遭受颱風侵襲頻率遠遠高於台灣的日本,國內就完全沒有颱風假的制度。台灣雖然擁有颱風假,但對於負責決策的公僕而言卻是左右為難,無論最後做出何種決定都難免會招致外界的批評,放與不放都面臨極大的心理煎熬。不過他也認為,這正是民主社會中多元意見言論自由的展現,事件本身並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在說明過往的決策歷史時,陳水扁提到,過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似乎是委託台北市政府來主導全國是否統一放假的權限。因此他當年身為台北市長時深感責任無比重大,除了必須緊盯中央氣象局所發布的定時氣象預報資料外,還要特別與屬於大台北生活圈的台北縣政府進行密切討論與協調,最後再報請人事局同意才能正式對外發布公告。
 
陳水扁更透露,當時為了掌握風雨動態常常一路忙到三更半夜,甚至好幾次因為清晨6點天候突然產生劇烈變化而臨時做出調整,結果被民眾罵翻天。而由於天候狀況本就難以百分之百準確預測,在所難免地也會讓大眾碰上「賺到颱風假」的情形。
 

陳水扁總統任內統一法規放手地方政府

 
談及現行颱風假的法律源由,陳水扁表示,直到2000年7月12日他擔任總統的任內,行政院才正式頒布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這也奠定了現在各界放颱風假的法源根基。
 
陳水扁最後表示,自從該辦法確立並實施後,颱風假的適用對象便成功從過往的政府機關,進一步擴大延伸至全國的各行各業民眾,且停止上班上課的適用災害範圍,也從單純的颱風擴增到各種不同的天然災害。然而,這樣的演變卻也大大考驗了各縣市首長,讓決定颱風假與否成為地方縣市長的一門必修政治學。他再次重申,放假絕不可以毫無根據地為放而放,一定要實質滿足相關的風雨標準才能放假。(責任編輯/殷偵維)
 
陳水扁強調颱風假不能為放而放。(擷取自陳水扁Th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