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吳思奕/台北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公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預計將蘋果中農藥「芬普寧(Fenpropathrin)」的殘留標準由現行的0.5ppm提高至3ppm,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指出,根據食藥署公告資料,此次修正涉及梨果類項目中蘋果芬普寧殘留標準調整,不僅調整幅度大,且由低調高,較為罕見。食藥署則說明,此次修訂係因應業者提出進口容許量申請,並依據相關評估資料作為修正依據。但消基會仍認為,農藥殘留標準為食安問題的一環,政府應提供相關數據與風險供民眾審查,讓民眾了解其安全性。


8種水果農藥殘留標準調整 僅櫻桃下調、蘋果芬普寧調升6倍


消基會指出,此次進口容許量申請係由Exponen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sulting Co., Ltd.代表住友化學有限公司提出申請。住友化學有限公司此次共申請了10種作物的農藥容許量變更,其中2種堅果為新增標準,8種水果中有4種新增,新增標準的4種水果皆屬柑桔類及梨果類,原先適用0.5ppm標準,此次調整後容許量均高於原標準。剩下4種本來已有標準的,也只有櫻桃由5.0ppm調降至3.0ppm,其餘桃子、油桃及草莓的容許量則分別由1.0ppm調升至1.4 ppm、1.4ppm及2.0ppm,標準均有所放寬。


值得注意的是,Exponen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sulting Co.,Ltd.是美國Exponent, Inc.的中國子公司,代表日本住友化學(Sumitomo Chemical Co., Ltd.)提出農藥容許量變更申請。以蘋果芬普寧殘留容許量為例,日本厚生勞動省於2021年曾將相關標準由5ppm下修至2ppm(生食発0831第1号)。消基會指出,此次申請的業者所提供的殘留試驗報告中,樣品殘留量為0.48~1.125ppm,我國過去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多較日本嚴格,因此質疑,為何此次未採用日本2ppm標準,而是訂為3ppm,此舉是否因顧慮到美國標準是5ppm,所以才放寬到讓大部分美國蘋果都可以進口。


此外,草莓的容許量從1ppm提高到2ppm,但同一公司提出的樣品殘留量為0.255~1.25ppm。1.25ppm比1.125ppm更高,草莓卻只放寬到2ppm,為何蘋果要放寬到3ppm。日本2021年公開資料顯示,國內生產蘋果的採樣結果中,芬普寧殘留量約介於0.46~0.69ppm,部分數值已高於我國原訂0.5ppm標準。消基會指出,如果此次放寬到3ppm,是否會讓國產蘋果的容許值也提高到3ppm。


農藥殘留標準攸關食安 消基會籲重視「雞尾酒效應」風險


消基會強調,本次芬普寧的容許量修正共10項作物,都是由Exponen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sulting Co., Ltd.提出,該公司是否還有其他作物的申請正在審議中,希望主管機關能一併說明。而此次爭議的核心並非3ppm是否立即會中毒,而是政府為何決定將殘留容許量大幅提高,以及提高6倍的科學依據為何。截至目前為止,主管機關尚未向社會充分說明。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多種微量農藥同時存在可能對人體造成累積危害,也就是所謂的「雞尾酒效應」。目前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均以每日容許攝取量(ADI)及急性參考劑量(ARfD)進行整體暴露評估。消基會認為,現有研究雖尚未證實符合各項法定標準的多種農藥殘留會造成額外健康危害,但政府在調高農藥殘留容許量時,仍應公開完整的毒理及暴露評估資料。食品安全管理應遵循「透明、科學、預防」3項原則,當政府決定提高食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而且幅度高達6倍時,更應接受社會整體檢驗,而非僅以「符合國際標準」或「經專家審查」作為說明。


芬普寧殘留標準擬放寬 消基會提5大疑問要求政府說明


針對蘋果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調升議題,消基會提出5大疑問,要求主管機關說明。


【疑問1】為何必須提高6倍?


農藥殘留容許量雖不是毒性標準,但卻是一項食品安全管理標準。因此,每一次提高容許量,都代表政府允許市場上的食品可以殘留更多農藥。主管機關若認為必須調高標準,應公開說明包括:為何原本0.5ppm須提高、國內外農業使用方式有何改變、是否因出口國農藥使用方式改變、是否因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修正、是否因新的毒理資料證明人體可耐受更高暴露量等問題。若缺乏充分科學依據,社會難免為質疑提高標準是否只是配合進口需求,而非真正基於消費者健康。


【疑問2】醫學與毒理評估是否足夠公開?


媒體引述專家表示,1天吃1~2顆蘋果不會立即造成健康危害,但若長期累積,仍可能增加敏感族群的健康風險,包括兒童及老人等。另有毒物專家提醒,慢性累積可能導致過敏、噁心、頭痛,嚴重時甚至可能增加肝臟損傷及癌症風險。消基會認為,此次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調升,更凸顯主管機關應公開完整的風險評估資訊。因為食品安全評估,不應只著重於吃一次會不會中毒。而是更應該關注包括每日長期暴露是否安全、多種水果共同攝取是否累積、多種農藥共同暴露是否有評估、敏感族群是否另外計算。特別是兒童因體重較低,同樣攝取量下,每公斤體重接受到的農藥劑量遠高於成人。若政府沒有公布完整暴露模型,如何確認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疑問3】是否真正考量累積暴露?


消基會指出,現代食品安全管理面臨的挑戰,已不僅是單一農藥殘留的問題,而是日常飲食中可能存在的多重暴露的情形。消費者一天可能食用了蘋果、葡萄、柑橘、菠菜、小黃瓜、茶葉等,即使各項食品皆符合個別農藥殘留容許量,仍應進一步評估整體飲食下的累積暴露風險。包含同一種農藥不同食品累積、神經毒性共同暴露、肝毒性共同暴露等。如果沒有相關整體性的評估,單一產品符合容許量,並不代表整體暴露就一定安全。因此,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公布累積暴露結果,而不是僅公布單一農產品的容許量。


【疑問4】不能把風險管理責任全部交給消費者


近期媒體及專家普遍建議,用清水沖洗、搓洗、削皮、食用有機水果,甚至表示可以去除8~9成農藥殘留。消基會認為,清洗應是最後一道防線,而且這不應該是放寬農藥殘留標準的理由。如果主管機關一方面提高容許量,另一方面又以「回家清洗即可降低風險」作為說明,恐將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轉移至消費者。且並非所有農藥皆完全附著於表面,也並非所有家庭都有一致的清洗方式。特別是學校的營養午餐、餐廳、加工食品等更無法由消費者自行控制。食品安全制度設計,本應建立在「未經特殊處理仍屬安全」的原則,而非假設每位消費者都會以最佳方式清洗。


【疑問5】政府是否真正做到資訊公開


目前主管機關表示,此次係依照程序,由業者提出申請,再由專家會議審查。但消費者真正需要知道應該包含專家會議紀錄是否公開、使用哪些毒理資料、採用哪一國資料、是否引用農藥殘留聯合會議(JMPR)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最新評估、國人飲食資料如何計算、是否重新計算每日容許攝取量(ADI)使用率、是否重新評估急性參考劑量(ARfD)等。若上述資料均未公開,即使主管機關反覆強調安全,仍難消除民眾疑慮。


消基會提4大訴求 籲公開要求公開科學依據與風險評估


針對此次芬普寧農藥殘留容許量調整案,消基會呼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強化資訊公開,同時提出4項具體訴求具:


【訴求1】公開提高容許量6倍的完整科學理由,說明醫學、毒理學及法規依據。


【訴求2】公布完整風險評估報告,包括ADI、ARfD、膳食暴露及敏感族群評估。


【訴求3】公開專家會議紀錄及利益迴避資訊,讓社會了解決策過程。


【訴求4】建立重大農藥殘留容許量、MRL調整公眾參與制度,於涉及大幅放寬容許量時,應辦理公聽會、公開說明會及風險溝通,而非僅以行政公告方式辦理。


消基會強調,食品安全政策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更涉及人民健康權、知情權及對政府的信賴。此次爭議的焦點,不是民眾是否會因吃一顆蘋果立即中毒,而是當政府決定將農藥殘留容許量提高6倍時,是否已向全民充分說明其科學依據、風險評估及政策必要性。農藥殘留容許量通常是越改越嚴格,本次卻預計將8種水果中的7種都放寬容許值,讓國外的水果更容易進口,同時也間接表示消費者會攝入更多的農藥。


消基會呼籲,衛福部應完整公開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調整的評估依據,包括暴露量分析、毒理研究及審查過程,讓政策建立在透明、科學且可受檢驗的基礎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信任。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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