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要求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須取得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始得營業,並確立穩定幣發行管理規範。此外,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市場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金管會指出,隨著虛擬資產市場快速發展與洗錢風險升高,為健全虛擬資產業務的經營與發展,主要國家相繼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及穩定幣納入監理架構,以制定專法居多,如歐盟、韓國及日本等。專法將可因應國際穩定幣發展趨勢,允許在境內發行穩定幣。

針對強化VASP監理部分,將從「洗錢防制登記制」轉為「許可制」,三讀條文明定,VASP應依規定種類分別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始得營業,未經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者不得經營相關業務;其開業、停業、復業、歇業、解散及業務範圍變更等,應經主管機關核准。此外,也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以控管其業務相關風險與遵循相關法令;另應建立資通系統安全管理制度、營運資訊的管理及保密政策,以確保其資通安全,並應訂定營運持續性政策,確保其持續營運。

穩定幣發行方面,三讀條文解釋,穩定幣是指「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之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之虛擬資產」。若欲發行穩定幣,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且許可前應會商中央銀行同意。

「我國虛擬資產監管正式邁入法制化新里程,全面升級對人民的財產保障。」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表示,院會同步通過附帶決議,要求金管會全面加強管理未經核准的境外交易平台,杜絕境外業者侵害國內產業,全力防堵洗錢與詐騙死角。國會積極修法補上金融科技漏洞,就是要讓國人可以多元投資,安心理財,建構完善的金融秩序。

立委郭國文則回憶2023年9月,他在立法院舉辦虛擬資產監理公聽會時,當時政府還未有任何監理措施,讓虛擬資產業處於三不管地帶。當時公聽會的結論之一,就是希望金管會推動專法,不只強化投資人保護、健全產業發展,更是政府監理的最重要一步。現終於迎來《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未來仍有許多子法、新商品開放等課題要面對。他希望,藉由虛擬資產專法推出後,讓產業更加健全,來推動金融科技業更蓬勃的發展。

「防詐不是扼殺創新,創新也不能犧牲人民財產安全。」立委葛如鈞指出,該法案除要求客戶資產分離、資訊揭露、平台上下架規則、穩定幣監理發展,也要求主管機關面對衍生性商品、新型服務與國際規則,持續滾動調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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