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昨(11)日上午會同屏東縣刑事警察大隊二度前往屏東研醫明及視康診所稽查針孔設備,仍未開門營業,經多方聯繫吳姓負責人後,於同日下午5時許,再次至現場稽查,查核結果未發現偵煙器型針孔設備。

縣府衛生局表示,視康診所設置於大樓1樓及6樓(實際樓層為5樓),其中6樓為診所門診手術室,屬該診所合法醫療樓地板面積之一部分,現場查核未發現與通報案件相同款式之偵煙器型針孔設備,呼籲民眾若有隱私遭侵害,並持有相關事證,可向衛生局通報或向警政單位報案。

衛生局指出,截至11日止,已完成全縣12家醫療機構及1家美容美體業者查核作業,皆未發現有針孔設備,後續仍將持續擴大追蹤查察,並配合司法警察機關辦理相關調查。
衛生局強調,醫療機構設置監控設備,應嚴格遵循《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並依《醫療法》第72條規定保障病人隱私與就醫權益;如查有違法蒐錄、侵害隱私或其他違法情事,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以維護民眾安心就醫環境。

屏東研醫明屬美容美體業,非屬醫療機構,與高雄吳家明眼科(研醫明整形美容)及台南研醫明醫美診所為同體系機構,衛生局提醒,如有消費爭議或退費等相關問題,可洽業者提供之專線08-7352333,亦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