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榮譽會長

黃曼寧/社會公益工作者

這是台灣之恥!我們不能讓教師的生命和尊嚴,雙雙被白白的犧牲及受辱!

「當老師成為被獵殺的對象,還給教育現場一點公道 。」銘傳大學廣電系教授杜聖聰講出了當前老師的心聲。他用AI生成的圖(見如附圖)則真實地反映出今日老師的無奈。大家真的要用心的看!

短短一個月,台灣教育現場接連傳出令人窒息的消息。高雄苓雅一位任教三十二年的自然科老師、只差幾個月就要退休,卻在校園墜樓身亡,傳出她長期遭學生言語霸凌、請了兩個月身心調適假。

高雄岡山國小經常得獎的林老師,被家長投訴後,遭校長輪番召開「校事會議」折磨一年半。法院、地檢署都認定霸凌不成立,學校仍硬把她打成「不適任教師」。

台北大安某明星國小,一名小六生連續兩年帶刀械、打火機到校,勒頸同學、詛咒導師去死、把廚餘倒進老師便當,校安通報十次都被當耳邊風,直到他持美工刀劃傷同學見血,惡行才被引爆。

還有一名老師被學生故意戳屁股、戳到肛門,本能地把學生推開,調查小組卻認定「縱使師出有因,仍不應對學生造成傷害」,只給了申誡處分。

這些不是孤立個案,而是同一套制度結構下,一線教師被反覆絞殺的縮影。杜聖聰教授的見解得到很多老師的共鳴。

教育體系因畸形的校園民主,已被一群「恐龍家長」綁架,被一套設計失衡的「校事會議」拖垮,被「正向管教」教條馴化到不敢管、不能管、不敢教。這難道是我們要的學校教育?

尊師重道是和諧社會的基石。最近卻接二連三發生的教師輕生、受霸凌、被侵權等等不幸的事件。這豈不是教育部長,甚而是行政院長和立法院長都應正視的台灣之恥!

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値是權責相符。迫使有權、有勢的人走上現場、擔起責任、拿出對策才是阻止不公不義、不正不當最可靠的行動。政府是要替人民做事,不是議人民懼怕。

大家要問,也要看:教育部長鄭英耀,您在那裏?立法委員們,特別是教育委員會的立委,您們又在那裏?

好!回歸不講空話的正事,為避免遺憾的事再次發生,行政和立法應該分別趕緊上線做兩件要事。

第一,廢除校事會議。教育部在學校已有教評會、教師申訴會、校務會議,學生如果受到老師不良管教,並非沒有正常申訴管道。『校事會議』不僅叠床架屋,並開了惡意投訴之門,尤其是被投訴的老師被當成犯罪嫌疑人,還要自證無罪,天下那有比這更不公不義的事?!

校事會議怎能不公布委員名單?濫權者怎能不付司法成本?法官審判要署名、檢察官起訴要署名,將來出錯就要負責,這是司法最基本的問責。

可是「校事會議」竟然可以集體匿名,把一個老師的職涯一刀砍下去之後,沒有人需要露臉、簽名、負責。世界上哪有這麼離譜的制度?

匿名指控、冗長調查、行政息事寧人,所有壓力最後都回到第一線。委員名單不公開、決議無究責,怎麼可以有人躲在程序背後,暗地操作老師的生死?!

第二,制定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法,並且反制教育部的行政濫權,嚴格要求遵守法律保留原則等也都刻不容缓,馬上要做。

何謂法律保留原則?它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基石,又被稱為「積極的依法行政」,要求涉及人民基本權利、義務的重大事項,必須由立法院(國會)通過的「法律」來規定。若無法律明確授權,行政機關不得自行發布命令侵犯人民的權利與義務。

立法委員翁曉玲發出了尊嚴對待教師的第一聲,不愧身為27年的教授。我們一起來審視其它立委是否仍然默不作聲,更不容許教育部長推三阻四,他出身基層教育體系,又在大學當過校長,不能換了屁股就換腦袋,就是要他與立法委員們一起拿出辦法來!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銘傳大學廣電系教授杜聖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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