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家庭權益受阻 財政部允研議解釋令改善免稅制度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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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修正使用牌照稅法,放寬身障者及其親屬車輛免稅規定,原意為減輕家庭照護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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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上路後因車籍登記與認定機制限制,導致部分身障者無法順利申請免稅,政策美意無法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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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召開協調會,邀集財政部及交通部研商,提出放寬認定標準、優化系統及簡化流程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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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允諾將研議發布解釋令,適度放寬認定標準,排除制度執行障礙,確保身障家庭能適用免稅優惠。
【News586/記者謝榮浤報導】
立法院今年初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放寬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牌照稅規定,允許二親等以內親屬名下、實際供身障者使用之車輛適用免稅,原意在減輕家庭照護負擔。然而新制上路後,卻因車籍登記與認定機制限制,出現「制度已開放、實務卻卡關」情形,引發民眾反彈。
地方反映指出,部分身障者因無法自行駕駛,長期仰賴家屬接送,雖符合修法精神,卻因現行系統與審核標準僵化,無法順利申請免稅,導致政策美意無法落實,形成「看得到卻用不到」的困境。
對此,地方民意代表馨慧與廖偉翔召開協調會,邀集財政部及交通部等單位共同研商,針對民眾陳情案例逐一檢視,並提出包括放寬認定標準、優化系統介接及簡化申請流程等具體建議,期盼讓政策真正回應實際需求。
財政部代表於會中表示,已充分理解地方與民眾反映問題,將依據委員與議員建議,針對資料串接與資格認定方式進行整體檢討,並研議透過發布解釋令方式,適度放寬相關認定標準,以排除制度執行障礙,確保符合條件的身障家庭能順利適用免稅優惠。
與會人士強調,政策修法的核心在於照顧弱勢與減輕家庭負擔,相關單位應加速調整配套措施,避免行政程序成為阻礙。未來也將持續追蹤改善進度,確保制度落實,讓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真正受益,落實社會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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