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只要該車輛於監理機關登載之「車籍地」或「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相同,皆可申請。


落實照顧身障者及其家庭,財政部放寬無駕照身障者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新竹市稅務局提醒,自今(115)年1月30日起,無駕照身障者使用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只要該車輛於監理機關登載之「車籍地」或「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相同,皆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自用小客車每年最高可省1萬1,230元。

市長高虹安表示,過去無駕照身障者的親屬車輛常因戶籍地址的限制無法適用免稅,為落實照顧身障家庭,立法院今年1月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修正條文,首度放寬無駕照身障者得使用「二親等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的車輛申請免稅;財政部於4月發布最新解釋令,只要親屬「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相同也可申請,賦予照顧者更多彈性與便利,提醒符合資格的車主儘速申請。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考量實務上身障者可能由非同一戶籍的二親等以內親屬照顧,並將所有車輛供該身障者使用,因此放寬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或「住居所地址」與該身障者戶籍地相同的車輛亦適用免稅規定。每一身障者以1輛為限,免徵金額以2,400cc車輛之稅額為限(自用小客車為新臺幣11,230元)。經統計目前新竹市申請身障者免徵牌照稅計1萬2千餘輛,每年減免稅額近1億1千萬元。

稅務局說明,為便利民眾申請,提供多元申辦管道,除了可到稅務局或監理站稅務服務櫃台臨櫃辦理外,亦可透過稅務局官網(https://www.hcct.gov.tw/)線上申辦提出申請。此外,社會處於寄送身障證明時,將一併附上牌照稅免稅申請書,民眾只要填妥申請書,免附證件、免貼郵票直接寄回稅務局,即完成申請手續。

稅務局提醒,身障者本人所有之車輛,由稅務局主動核定免稅,無需申請;但若以二親等以內親屬之車輛申請免稅,仍須由民眾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由於牌照稅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算,符合條件的市民朋友請儘早申請,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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