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廟會/劉光軍
劉光軍
我們村一年有兩個廟會,一個定在農曆五月初五端午節,一個定在九月初五。
九月初五正是種麥子的時候,家家戶戶都急著搶墒播種,恨不得白天黑夜連軸轉。而五月初五我們這裏正好是小麥收穫的時候,收小麥和收別的莊稼不一樣,時間短別說,還特別好下雨,只要是那年倒楣正好趕上連陰雨,就算是麥子豎在地裏也會發芽黴變,而那些已經割倒垛在地裏或打麥場上的麥子也都會發黴變質,弄不好一年的辛苦就會打水漂。而我們村的兩個廟會卻偏偏就選在了一年當中最繁忙、最緊張的時候。
據傳說,選擇這樣的時間節點,是當時村裏管事的人經過精心設計了的。至於是在什麼時候、什麼人因為什麼原因起的這兩個“會”,人們說法不一,已無法考證。但還是口口相傳,留下了一些蛛絲馬跡。仔細想想,還真的有可能是這樣的。我們知道很久以前人們的生活水準都是相對較低的。物資匱乏,饑寒就像兩座大山壓得人們喘不過氣來。尤其是吃飯問題更是吃了上頓沒下頓,尤其是到了每年的春季,正是“青黃不接”的時候,日子不用說過得就更難了。但不管怎樣,村裏也不能沒有一個親戚相會時間吧,而這個走動親戚大聚會,就是村村都有“廟會”。其實也不都叫“廟會”,更多的就叫做“過會”。在我們這裏,過會可以算作村民們一年到頭的有數的幾次重要“節日”,其被重視程度絕對不輸“過年”、“過八月十五”。
每逢過會大家都會提前幾天就開始準備好吃的,割豬肉,買粉條,蒸饅頭,熬大鍋菜……忙的是不亦樂乎。也就是說,那個村“過會”,那個村的人就要花錢,就要拿出比金錢還要寶貴的食物出來給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享用。雖然臉上帶著笑,嘴裏說著客氣話,但要說不心疼那絕對不是真的。但這是老祖宗傳下來的規矩,多少輩子形成的風俗,不是誰不願意、說改變就能改變了的。別的村有,我們也要有,別的村頂得住我們也要咬著牙硬頂。不能改變的是事實,但可以想辦法儘量減少“過會”帶來的損失啊。 你還別說,那時候我們村主事的那些人還真是聰明,“過會”既然不能改,那就選擇“過會”的日子啊。鄉村裏一年之中最清閒的日子就得數冬三月了,所以,冬三月絕對不在考慮範圍。而一年中最繁忙的時候也不過就是“秋天”“五月”。所以,經過他們商議。兩個“廟會”一個定在“五月初五”,一個定在“九月初五”,都是一年中最忙、最累的時候。目的就是讓親戚們不來或少來。這樣,過會準備的好東西就會最大限度的留給自己吃了。到底這個傳說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老話說“無風不起浪”,也很難說了。
要說“過會”誰家最清閒、親戚最少,恐怕我要說第二就沒人敢說第一了。這原因就在於我們家老一輩少一輩親戚都是本村的。我姥姥家是後溫街的,我孩子的姥姥家是後李街的。同在一個村,同一天“過會”,這個會怎麼趕,這個親戚怎麼串?誰該去誰家過會?誰家又沒有親戚要招待?所以,乾脆就各自在各家招待別的遠來的親戚了。親戚是不會來的了。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個單位的同事卻開始了見會趕會。只要是認識,也不管熟不熟,每逢會頭,拉幫結夥,登門上戶,蹭吃蹭喝,吃完,嘴一抹走人,比親戚還橫。這樣胡亂搞了幾年,後來也就銷聲匿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