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禁止密錄但2情況例外 衛福部:偷拍防止糾紛純屬鬼扯
📋 重點摘要
●
衛福部針對醫療機構偷拍事件,強調零容忍,未來將禁止任何形式的密錄設備。
●
醫療機構公共空間可架設固定式錄影設備以考量公共安全,但需明顯公告。
●
在低度隱私空間(如一般診間)錄影,需事前告知並取得書面同意。
●
高度隱私空間(如手術室、內診)原則上禁止錄影,但教學目的經同意後可拍攝局部畫面。
相關人物:
劉越萍
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爆出偷拍事件後,多家醫美診所也被查出裝設針孔等設備,部分出示病患同意書強調絕非偷拍,而是為了避免醫療糾紛所做的防範措施,衛福部痛斥「鬼扯」,並強調偷拍零容忍,未來醫療機構禁止任何形式、儀器設備的拍攝錄影行為,僅教學等目的可例外。
醫療機構禁止使用密錄設備
衛福部今天與各縣市衛生局、醫界、醫療機構等單位,開會討論醫療場所隱私規範,達成4點共識。醫事司司長劉越萍指出,與會者一致認為偷拍零容忍,為了醫糾用密錄器都是鬼扯!」未來醫療機構禁止使用任何密錄設備,包括偽裝成偵煙設備、隱藏式攝影機都算違法,偷拍要負刑事責任,交由司法偵辦。
醫療公共空間可架設固定式錄影設備
會中也允許醫療機構在公共空間可以架設固定式錄影設備。劉越萍表示,這是為了公共安全考量,攝影設備必須是正常監視鏡頭,不需要個別取得病人同意,但要在明顯地方予以公告。
低度隱私空間經同意後可錄影
劉越萍提到,醫療診療場域低度隱私空間,經同意後可錄影,包括一般診間看診(不會看到私密處),或諮商會議室討論時可以錄影,但一定要事前告知,並取得書面同意。
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
最後,會中一致同意醫療診療場域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包括手術室、內診等,原則上禁止錄影,但有例外情形,如果是教學目的、可以拍攝局部畫面,且告知病人並取得書面同意。
劉越萍表示,後續衛福部規劃在3個月內針對現行「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進行指引更新,將載明個資法、刑法等法源依據等,也會提供衛福部公版的書面同意書範本內容。(責任編輯:殷偵維)
🤔 讀到一半,先表個態?
🎯 搶頭香!這篇你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