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前醫美診所女員工爆料,任職期間遭診所要求和另一名男員工互相拍攝半裸私密照片,以此練習拍攝隆胸手術照片。議員林祈烽質詢指出,該案最後不起訴,建議市府透過行政手段,保護診所基層員工。市長盧秀燕承諾,請相關局處研議規範。勞工局說,已聯繫當事人說明申訴程序及提供心理諮商等協助資訊。

台中市議會總質詢,民進黨議員林祈烽質詢表示,近期有前醫美診所女員工爆料,參加診所教育訓練時,被要求和另一名男員工,兩人一組,只穿內褲進入拍照室,互相拍攝對方胸部各種角度,練習拍攝隆胸手術照片;拍攝前沒有完整說明,也未詢問員工意願,更未告知如何確保照片不外流。議員說,本案最後不起訴,但建議市府以行政手段,保護診所基層員工。市長盧秀燕回應,本案陳情人有提告,檢方最後不起訴,司法是最後的裁判,市府無法超越司法,只能尊重。另外診所內不雅照片如何保存管理,衛生福利部已經在制定指引,這類狀況也不只是台中有,涉及專業,靜待中央訂出完整的辦法。盧秀燕承諾,會請相關局處研議作法,比如函文給各醫美診所,不可以要求員工拍攝私密照片或做類似行為,如果有例外狀況,比如教學作用,應該簽切結書或報備等。

勞工局長林淑媛說,市府已主動發函給事發的醫美診所,調查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請診所提供資料;若確實違反法令,市府將裁處6萬元到30萬元罰鍰,絕不寬貸。勞工局指出,今天(14日)已聯繫當事人說明申訴程序及提供心理諮商等協助資訊。勞工局強調,任何要求員工拍攝涉及身體隱私、令人感到不適的影像行為,涉及職場性騷擾或違反就業隱私規定,市府將依法嚴辦,絕不容許職場以管理、教育訓練或行銷宣傳名義侵害勞工權益。(寇世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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