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於2025年5月擔任陸軍六軍團步兵第249旅代理連長期間,依規定須繳交2024年度體能鑑測紀錄。然而,他因故未參加去年8月5日舉行的體能測驗。

為補交所需資料,吳男於5月29日在斗煥坪營區辦公室使用電腦登入鑑測系統,下載自己2023年度的體測成績單。檢方調查發現,吳男隨後利用小畫家及Word等軟體修改內容,將原有資料中的鑑測日期、服役單位、職級及出生日期等資訊變造為2024年度資料,藉此製作不實體測紀錄。

為提高偽造文件的真實性,吳男還將鑑測官及鑑測主任的電子印文套用至偽造文件中,並於當日下午將資料送交審核。不過,營部人事官檢視文件時察覺異狀,立即要求吳男說明。面對詢問,吳男坦承造假行為。

全案後續由憲兵隊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依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吳男身為現役軍人,卻藉由代理連長職務便利製作虛偽體測資料,不僅侵害鑑測官與鑑測主任名義的正確性,也影響國防部對國軍體能鑑測資料管理的公信力與正確性。

法官考量吳男過去沒有故意犯罪前科,犯後也坦承犯行,認定其因一時失慮觸法,因此宣告緩刑3年,但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